近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民法典生效后全国首例“无烟列车”公益诉讼有了调解结果:“按照调解协议,铁路北京局、铁路兰州局、铁路总公司三被告在涉案列车上的吸烟区及吸烟装置将全面取消。”
据了解,今年1月,公益组织中国绿发会代表广大普速列车乘客,就K41/K42次和Y535/Y536次列车上的烟草污染问题,对相关铁路企业提起了环境侵权公益诉讼并获法院正式立案,从而开启了民法典生效后列车控烟诉讼维权的先河。
中国绿发会起诉称,有多名乘客反映,带孩子乘坐普通客运列车时常遇吸烟者在列车吸烟区、车厢接头处随意吸烟,无人管理,导致空气质量极差。检测显示,车厢接头处有人吸烟后,车厢中部的空气污染指数明显翻倍,PM2.5较无人吸烟时超标9.66倍。
公共场合吸烟,绝不只是“吸自己的烟,毒自己的肺”那么简单,二手烟的影响和危害更不容小觑。因此,烟民们要有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自觉,其他人也有向二手烟侵袭说不的权利。
现在,经法院调解,被告同意取消上述列车上的吸烟区并拆除烟灰盒等吸烟装置,并将进行控制吸烟提示,加强控制吸烟的宣传。这一调解结果也彰显了司法对于强化公共场所控烟,保护公民“拒烟权”的支持态度。
不过,也应看到,这一调解结果只算“迈出了一小步”。我们更加期待,早日取消全部普速列车上的吸烟区并落实全面禁烟规定,让人们在列车这一公共场所能够自由呼吸,不再受二手烟之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