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法院工作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当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核心内容,厚植为民情怀,聚焦法院主责主业,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推出符合法院实际、具有法院特色、彰显司法为民新形象的办实事项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法院工作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一是坚持用心听,强化民意收集。为民办实事,首先要了解人民群众在“打官司”过程中的堵点难点痛点,为此,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听民意,把群众“请进来”,征求代表委员、当事人等社会各界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法院工作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要通过深入调研听民意,让法官“走出去”,结合法院职责,围绕审判执行、诉讼服务、信访接待、普法宣传、司法救助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工作事项,通过深入矛盾易发地调研、走访服务对象调研、涉信访问题调研等多种方式,下沉基层,真正了解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进而梳理对法院工作的呼声期盼和意见建议。同时,还要采取案件回访听民意,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帮助当事人解疑释惑,进一步督促法院干警不断改进司法作风。
二是坚持用真情,提升司法温度。为民办实事,不仅要通过司法手段来定分止争,还要在一件件案件办理中、一场场普法活动中传递司法温度。“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践行于司法为民工作的具体行动。为此,要在为民办实事中加强民生权益的保障。在立案环节,要及时为困难群众缓减免交诉讼费,让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得更有温度。在审判环节,要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医疗、消费、物业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案件,加强妇女儿童、老人及残疾人保护,妥善化解劳动争议案件,进一步兜住民生底线。在执行环节,要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及时为胜诉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并向特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
三是坚持用力做,依法履职尽责。回应群众关切,要在为民办实事的行动中兑现。要坚持问题导向“对表做”,针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逐条梳理细化,明确责任部门,制定解决措施,逐一交办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要坚持问需于民“深入做”,紧紧聚焦群众需求,立足法院主责主业,靶向定制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推进台账,并邀请代表委员全程“见证”监督,确保件件见成效。要坚持立足职能“转换做”,切实把为民办实事的效能转化为干事创业、履职担当的动力。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保护人民群众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妥善审理涉企业合同、破产重整等纠纷,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充分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智慧精准、低成本、多样化、一站式的诉讼服务,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