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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文化根脉 留住美好乡愁

本站发表时间:[2021-09-17]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胡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对《意见》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关乎中华文明的赓续传承,《意见》提出了系统性的保护机制,全面明确了保护传承的源头、过程、方法和出路,形成了保护传承的“闭环”,为解决当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所遇到的问题提供了科学方案。下一步更重要的是抓好《意见》落实,最关键的是要真正树牢保护传承的理念,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始终能够把历史文化遗产摆在重要位置,宁可城乡建设为历史文化遗产让步,也不能让历史文化遗产遭到损毁破坏,这是城乡建设必须筑牢的底线思维。

  客观来看,建设与保护并不是对立、矛盾的。《意见》提出要处理好城乡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完全是科学务实、切实可行的。一方面,通过城乡建设来补齐名城名镇名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改善人居环境,可以增强群众幸福感,也让历史文化遗产更加安全;另一方面,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价值,通过妥善有序的改造、改建与利用,发挥教育、旅游以及生活实用价值,使之更好服务群众、促进发展,从而实现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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