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善忠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网络强国建设提质增效、全面提升网络空间安全能力的重要阶段。随着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深入发展,网络空间已经成为经济社会运行、国家治理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空间。网络安全风险不断突破单一系统、单一领域和线上空间边界,同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等领域风险交织传导。如何构建与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变革和国家安全需求相适应的网络空间安全能力,是“十五五”时期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亟待破解的重要课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落实到网络空间工作,就是要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以治理理念、制度机制和技术能力的系统变革,把制度优势、组织优势和技术优势转化为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数字经济高水平发展的实际效能。
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网络空间安全的新方位
从国际环境看,网络空间已成为科技竞争、产业竞争、规则竞争和安全竞争交汇叠加的重要领域。人工智能加快成为影响科技竞争和国家安全的关键变量,大模型、智能体等技术发展推动网络攻防加速向智能化、自动化、规模化演进;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也对现有密码体系和数字信任基础提出潜在挑战。国际竞争正由单项技术和产品比拼,向标准规则、产业生态和体系化安全能力的综合竞争拓展。
从国内风险结构看,经济社会运行对数字系统的依赖不断加深,系统、行业和供应链高度关联,局部风险更易沿业务链、数据链和供应链扩散放大。传统依赖边界防护、静态策略和事后响应的安全架构,已难以充分应对智能体自主执行、深度伪造、数据投毒等新型风险。网络、数据、算法、模型和算力深度嵌入生产生活和公共服务,网络空间安全已由信息化建设的配套要求,上升为支撑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能力。
从战略全局看,网络空间安全是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基础和战略保障。网络安全能力一旦滞后,不仅可能影响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公共服务连续性和数字社会信任,还可能导致局部隐患跨域传导、叠加放大,甚至演化为影响社会稳定、公共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重大风险。面向“十五五”时期,必须立足国家安全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推动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定位、治理结构、防控方式系统重塑,加快构建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相适应的体系化网络空间安全能力。
以“三个转变”推动网络空间安全治理效能跃升
一是由信息化发展的配套保障向支撑国家安全和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战略能力转变。网络空间安全既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对其他领域安全具有基础支撑和广泛渗透作用。要把安全要求融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发展和数字治理全过程,推动发展和安全同步谋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在发展中筑牢安全根基,在安全环境中释放发展活力。
二是由分领域、分环节、单点式防护向跨领域贯通、全链条衔接、多主体协同的体系化治理转变。网络风险跨域传导,任何单一部门、单项制度和单点技术都难以独立应对。要贯通风险预防、过程控制和应急处置,统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人工智能安全和网上公共安全等工作,推动部门协同、政企协作、社会参与和线上线下一体治理。既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网络安全风险的底线,筑牢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屏障,也提升广大网络运营者和人民群众防护能力,防止局部风险和薄弱环节传导放大。
三是由风险发生后的被动响应和末端处置向监测预警、主动防御、协同处置、韧性提升一体贯通的全过程安全塑造转变。高水平安全不是追求绝对“零风险”,而是坚持极限思维,能够及时识别、有效控制风险,能够确保在遭受重大网络攻击、持续高强度对抗,甚至关键系统严重受损等极端情况下,仍保持关键功能运行、尽快恢复重要业务,实现系统韧性重构。要把治理关口前移,增强对苗头性、趋势性风险的感知研判能力,从制度、技术和管理层面减少风险生成,不断提升系统持续运行、快速恢复和适应演进能力。
这三个转变,分别回答了网络空间安全“处于什么位置”“依靠什么体系”“采取什么方式”的问题。实现这些转变,关键在于以高效能治理贯通战略、制度、技术和实践各环节。高效能治理不是简单追求处置速度,也不是以技术手段替代依法治理,而是以系统谋划整合治理资源、以法治方式规范治理行为、以科技赋能提升治理精准度,将分散的制度、技术、数据、组织和社会资源转化为可感知、可预警、可处置、可恢复、可迭代的体系化安全能力。
以公安治理机制变革释放网络空间安全效能
公安机关承担防范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监督管理网络安全、维护网上公共秩序等职责,是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网络秩序的专门力量。推进网络空间高效能治理,要以警务运行机制变革带动治理理念、治理资源和治理方式重塑,使风险防范更加主动、资源配置更加精准、协同处置更加高效、治理成效更加可持续。
突出系统集成,提升协同治理效能。网络空间安全治理涉及多个警种、多个层级和多个部门,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网安部门统筹协调、相关警种协同联动、属地公安机关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坚持专项治理与常态治理相结合,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强化会商研判、线索流转、联合处置和应急指挥,推动治理力量由分散配置向整体协同转变、警务运行由单线处置向闭环联动转变。
突出法治牵引,提升源头治理效能。针对网络犯罪组织化、链条化、跨境化发展,要依法打击直接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法惩治为违法犯罪提供账号、数据、技术、流量、通信线路、资金通道等支持帮助的行为,阻断各类资源向违法犯罪能力转化。积极推动网络犯罪防治、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安全和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等制度完善,健全执法权限、执法程序、证据规则和技术支撑规范,发挥标准连接法律制度、技术要求和执法实践的桥梁作用。加强涉外法治研究,完善跨境网络犯罪管辖、调查取证、数据调取、电子证据协作和国际执法合作机制,依托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连云港)等平台深化交流合作,依法维护国家网络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突出科技赋能,提升精准治理效能。网络空间治理对象和风险形态加速演变,必须依靠科技创新提高风险感知、分析研判和实战处置能力。要强化公安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发挥公安科研院所在战略研究、技术创新、标准研制、检测评估、成果转化和实战支撑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围绕网络攻击溯源、网络犯罪智能识别、数据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等重点方向,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发挥国家级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和中试验证平台作用,贯通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测试验证和推广应用链条,建设高质量数据集、专业知识库和安全可信技术底座,增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技术供给能力,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实战能力。
突出闭环运行,提升监管治理效能。根据主体类型、业务规模和风险水平,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合理把握监管尺度,兼顾安全底线与企业创新发展。依法依规开展线上巡查、远程监测、风险核查和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整改、复查和责任落实闭环管理。严格规范监督检查的权限、方式和程序,加强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和结果互认,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在防范风险中规范秩序、在优化服务中激发活力,实现规范执法、精准监管与服务发展的有机统一。
网络空间高效能治理的成效,最终要由安全保障水平、发展活力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来检验。要坚持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推动便捷可及、经济适用的安全治理资源和服务向基层单位、中小企业和广大群众延伸,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面向“十五五”,公安机关要以高效能治理牵引网络空间安全理念、体系和能力变革,推动制度机制更加协同、风险防范更加主动、监管执法更加精准、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加快把制度优势、组织优势和科技优势转化为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维护国家安全、服务发展大局的新质战斗力,不断提升网络空间治理整体效能,更好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作者为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