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3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至2024年该院涉休息休假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及案件特点和相关案例。数据显示,三年间,北京三中院共受理并审结二审劳动争议案件11440件,其中涉及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的案件共4942件,占全部劳动争议案件的比例约为43.2%,涉休息休假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整体呈逐年上升趋势。
劳动争议纠纷主体多样涉及面广 一案多诉求情况突出
从诉讼请求上看,劳动者的诉求呈现复杂化、交叉化特点。主要包括请求判决支付法定年休假工资、加班工资、病假工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等。从请求支付加班工资的案件来看,亦存在请求复合的情形。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加班事实、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延时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能否通过调休补偿、综合工时制下加班费的认定等。劳动者据以主张加班工资的证据主要包括加班审批表、线上工作截图、与人事确认情况、上下班交通记录等。
从纠纷原因上看,近三年涉休息休假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法定年休假的共计3479件,占全部涉休息休假劳动争议案件的70.4%;涉及加班工资的共计1740件,占比35.2%;涉及病假的共计227件,占比4.6%;涉及女性特殊假别(如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的共计188件,占比3.8%;涉及其他假别的(如丧假、事假、婚假、福利假等)共计183件,占比3.7%。
从诉讼标的金额上看,劳动争议纠纷主体多样、涉及面广,但诉讼标的金额不大。在诉讼标的额5万元以上案件中,多涉及多个休息休假权诉讼请求,且劳动者一审、二审诉讼请求常出现不一致,劳动者对于自身权益损害情况了解较为模糊。
从诉讼结果上看,近三年以判决方式结案的4459件涉休息休假权案件中,劳动者胜诉的案件占比为76.9%。其中,涉及法定年休假案件中,完全支持未休年假工资请求的案件占以判决方式结案纠纷案件总数的32.7%;部分支持的占比51.4%;未支持的占比15.9%。
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受侵犯现象频繁出现 案件主要呈现六大特点
北京三中院近年审理的涉休息休假劳动争议案件主要呈现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受侵犯现象频繁出现、强制加班及隐形加班现象时有发生、用人单位规避加班费支付义务问题多发、部分用人单位对年休假制度认识不足、休息休假争议引发解除劳动关系问题频现、劳动者主张休息休假权受侵害举证困难六个方面的特点。
部分用人单位以多种形式规避加班费支付义务,在未休年休假工资争议案件中,一方面因为劳动者因工作任务较重未及时休法定年假,另一方面也因为用人单位缺乏对年休假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拒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导致劳动者休假权益受损。
员工剩余3天未休年休假 法院判决公司支付3000余元
发布会上,北京三中院发布九件典型案例。朱某于2021年10月8日入职果业公司从事采购经理岗位工作,双方订立了期限自2021年10月8日起至2024年10月7日止的书面劳动合同。朱某应享有带薪年休假10天,但请假单显示朱某已休年假为7天,故要求果业公司支付剩余3天的未休年休假工资。
果业公司以《考勤管理办法》中:“年休假以自然年度为计算周期,年假天数在当年一月一日至次年二月二十八日间有效,不得顺延、累积至下年度。”的规定进行反驳,称朱某2022年未休年假已于2023年2月28日失效,故公司无需向朱某支付2022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
法院经审理认为,职工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无权以自创的规章制度设定年休假有效期间。最终判决果业公司支付朱某2022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3000余元。
图/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