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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老机构发现病例须10分钟内报告

本站发表时间:[2020-07-30]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
  养老机构接到卫生健康部门相关确诊或疑似病例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向属地报告信息。养老机构内实行严格的分区管控,建立“三区两通道”,即清洁区、缓冲区、污染区,以及清洁通道、污染通道。日前,北京市民政局发布《北京市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导引》(以下简称《导引》)。
  严格分区管控,建立“三区两通道”
  《导引》要求,养老机构内要实行严格的分区管控,建立“三区两通道”。“三区”即清洁区、缓冲区、污染区。三个区域之间应进行物理隔断。“两通道”即清洁通道,用于工作人员、餐食、药品、清洁物资等通行;污染通道,用于隔离观察服务对象专用、垃圾清运等。所有通道标记需清晰容易识别。
  养老机构接到卫生健康部门相关确诊或疑似病例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以电话方式分别向区民政局及属地街道乡镇报告,与病例有接触史的老人需单间隔离。区民政局应即刻向市民政局口头报告,并在30分钟内书面报送有关情况。
  各区需指定1—2所集中隔离观察点
  《导引》提出,本市各区需指定1—2所养老机构(设施),作为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相关场所,主要用于集中收住需要进行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老年人及其他需要临时隔离观察的老年人。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机构或场所应具备50个以上单间规模,原则上每间房带有独立卫生间。每个隔离房间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养老机构具备独立建筑、独立院落、独立楼层的,可按相应要求设立医学隔离观察区域,并配置相应的防护用品、设施设备,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实行餐饮统一配送制,为服务对象提供营养可口的一日三餐,保证24小时供应热水。房间要清洁卫生,要提供牙膏、牙刷、毛巾、拖鞋等必备生活用品和温控设备,严禁使用中央空调。
  对于大型养老机构暴发新冠肺炎疫情、区级集中隔离点难以承接的,应就地将养老机构改造成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执行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同等防疫管理措施。改造后的养老机构,应设置不同的功能区,包括综合办公区、隔离区、物资保障供应区、医疗废物管理区等。
  直接服务人员采用三级防护措施
  按照《导引》规定,对于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养老机构,以及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机构场所,所有直接提供服务一线人员应采用三级防护措施。即须全程穿戴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罩/面罩、工作服、隔离服、医用乳胶手套、鞋套、工作帽,必要时穿着连体防护服。
  同时,机构内部各类场所严格清洁消毒。其中,确诊或疑似病例房间的环境和使用的物品应进行终末消毒。办公区域、服务场所各种开关按钮、扶手等设施设备,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日不少于两次定时消毒等。
  对集中隔离收住的老年人,也要做好护理服务。其中,对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实行单人单间居住,提供“无接触式”护理服务。对失能、失智等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养老护理员在进、出工作区域,穿、脱防护装备时应按照顺序规范操作。养老护理员返回工作人员生活区前,需要完成手清洁、足底消毒和体温测量三个步骤。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按照每班次每50名服务对象1医1护的比例配备医护人员,24小时轮班值守。
  收住临时托养老年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未备案集中租住老年人场所、儿童福利机构、涉及儿童事务的民办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社会救助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均参照《导引》执行。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