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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车牌戴口罩,司机被罚300元记15分

本站发表时间:[2020-08-11]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
  8月10日中午,昌平京藏高速东辅路辛庄桥路口以北,一辆SUV小型客车从交警面前驶过时,被发现车牌上有不该有的东西:一副口罩。驾车人李某被交警罚款、记分并扣留了驾驶证。
  在事发路段,昌平交通支队沙河大队民警正在驾车巡逻,发现这辆小型客车后面的车牌被遮挡,一条紫色的毛巾挡住车牌后,又有一只口罩戴在了车牌正中,把毛巾固定住。民警将其拦停后发现,前面的车牌也用同样的方式用一条红色的毛巾遮挡,车牌中央也戴上了一只口罩。
  面对违法事实,驾车人李某承认,他这样做,是因为自己的冀牌车辆没有办理进京证,遮挡号牌为了躲避监控拍摄。李某因没有进京证进入禁行区域被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因故意遮挡号牌被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合并罚款300元、驾驶证记15分。
  因一次被记满12分,李某的驾照也被民警依法扣留。李某须参加满12分培训并考试合格之后才能领回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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