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朝阳法院获悉,社会关注的“别车泼咖啡案”将于下周三(10月21日)上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朝阳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苏某(29岁)案发前系某通讯公司销售员。今年9月21日8时许,苏某驾驶黑色大众迈腾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时,因车辆并线问题与驾驶白色沃尔沃小型轿车的王某(男,35岁)发生纠纷,后超速驾驶追逐王某车辆。
苏某在行驶过程中多次别车、急刹车影响王某,后向王某前风挡玻璃泼洒咖啡遮挡王某视线。
苏某于今年9月22日经民警电话通知到亚运村派出所投案。现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苏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