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标题:村干部开车撞人被检方批捕
针对近日有媒体披露的“十八里店某村干部开车撞人”事件,4月8日,朝阳警方发布情况通报,涉案嫌疑人费某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4月5日,一段车主撞人后下车猛踢伤者头部的视频在网络流传。视频中,一男子被车撞倒在地,肇事司机下车后未查看其伤势,反而脚踢伤者头部。后经媒体披露,撞人、踢人者系北京市朝阳区某村村委会原副主任。
朝阳警方通报,经调查,事发于今年3月22日8时许,在朝阳区十八里店某村村委会院内,犯罪嫌疑人费某强(男,52岁)驾车将胡某录(男,53岁)撞倒后,下车对胡某录进行踢踹。经核实,费某强和胡某录曾同为村委会干部,任职期间因工作问题素有矛盾。事发当日,二人驾车在村委会前道路会车时,胡某录驾车别挡费某强车辆,费某强遂调头追赶,在村委会院内将已下车步行的胡某录撞倒。
案发当日,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受案立案,开展侦查工作。3月23日,依法对费某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在送看守所羁押期间,因费某强身患疾病,经第三方专业医疗机构检查评估,出具应予暂缓收押建议,警方对该人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其后,警方持续推进案件调查,开展嫌疑人讯问,证人询问,车辆勘验,视频证据分析,伤者伤情鉴定等工作,进一步收集固定证据,后向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4月8日,费某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