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北京市司法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北京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白皮书暨北京市“复议护企”十大典型案例。
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9095件 将调解和解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
北京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张国强介绍相关情况时说,2025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9095件,复议诉讼收案比达到5.1:1,行政复议首选率进一步提升。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主要集中在市、区两级政府所属部门,街道乡镇政府占比8%。其中,朝阳、海淀、丰台、东城、西城5个区受理的案件数量都在4000件以上。全市案件主要集中在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金融监管和人力社保等领域;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投诉举报、行政不作为等类型。
在办案中,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坚持依法纠错并注重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9435件(含上一年结转),以撤销、确认违法、变更、责令履责等决定类型直接纠错2534件,直接纠错率7.9%。其中,占比较高的是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处理、行政不作为、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
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调解先行、应调尽调,将调解和解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全年以案前调解、案中调解和解等方式办结11082件,调撤结案率达到28.5%。
以简易程序办案16837件 平均审理时限比新行政复议法实施前缩短50%
全年工作中,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严格落实案件审理“繁简分流”机制,对小额罚款、政府信息公开等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坚持简案快办,全年共以简易程序办理案件16837件,使全部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限比新行政复议法实施前缩短50%。经过行政复议后,93%的案件未再进入行政诉讼或信访渠道处理。
2025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3670件,同比增长24.4%。全市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2531件,判决行政机关一审败诉案件1496件,败诉率为11.9%,下降5.4个百分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096人次,与去年相比增长2%,领导干部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全市全年共受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686件,审结2013件,纠错98件,调解和解结案479件,有力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 司法局公布“复议护企”十大典型案例
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综合处处长王仲菊介绍,为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北京市“复议护企”十大典型案例评选。
以下为评选出的北京市“复议护企”十大典型案例:
1.某公司不服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受理企业名称争议裁决申请行政复议案;
2.某公司不服某乡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复议案;
3.某公司不服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
4.某公司不服某镇人民政府限期拆除决定行政复议案;
5.某建设集团公司不服某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
6.某建筑公司不服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撤销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决定行政复议案;
7.某科技公司不服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案;
8.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服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
9.某营业部不服某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行政复议案;
10.某公司不服某区生态环保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在行政争议化解方式上,有6个案例以作出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责等直接纠错方式结案,其他4个案例是以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促成执法机关自我纠错后和解结案等协调化解方式结案的,具备涉企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典型示范性和代表性。需要说明的是,即便是以协调化解方式处理相关争议时,行政复议机关也坚持以查清事实、明辨是非为基础,极大避免了“裁处僵化”和“调解泛化”,充分展示了行政复议为企业办实事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文/董振杰 图/北京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