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庆区首例涉嫌犯污染环境罪案件今日开庭
2019年11月12日,延庆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方淼、李梁、张龙等人涉嫌犯污染环境罪案,该案系延庆区首例涉嫌犯污染环境罪的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1月,因工程需要,李梁开始对其承租的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辛家堡村出租驾校教练场西墙外的荒置土坑进行填埋和平整,李梁雇佣张龙驾驶铲车在现场负责指挥和平整工作。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方淼征得李梁同意后,介绍他人将混有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倾倒至该荒置土坑内,张龙驾驶铲车用土对倾倒后的垃圾进行掩埋。2019年1月,北京市延庆区张山营镇辛家堡村村民举报了上述情况,北京市延庆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对荒置土坑内垃圾进行挖掘和清理,共筛分出生活垃圾915.65吨,清理费用共计人民币793211.49元。
2019年10月14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方淼、李梁、张龙涉嫌犯污染环境罪诉至延庆法院。庭审中,被告人方淼、李梁、张龙自愿认罪认罚,对于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不持异议。三名辩护人分别围绕定罪与量刑发表了辩护意见。
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延庆区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与村民代表旁听了案件审理。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