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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二中院对周广森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本站发表时间:[2021-12-13] 来源:BRTV北京时间 作者:
  2021年11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东枣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广森等15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无期徒刑至二年不等的刑罚,并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罚金八万元的财产刑等。周广森等15人服判不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0年间,被告人周广森先后纠集、指使周广柱等人,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诈骗等50余起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周广森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周广柱、王云峰、赵言、甘建民等10人为积极参加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结构较为稳定、分工明确的犯罪组织,并攫取非法利益,聚敛巨额财富。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树立非法权威,确立强势地位,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在当地形成非法控制,造成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广森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5项罪名,应数罪并罚;被告人周广柱等14人均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且均应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北京广播电视台短评:
  北京二中院依法对周广森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做出一审判决,充分彰显了首都政法机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和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责任担当。
  今年是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局之年,全市将坚持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努力为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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