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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债务并违反限高令 法院:拘留!

本站发表时间:[2024-12-30]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通讯员 董雪涛
  被执行人欠付巨额债务,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不但拒不履行债务,竟然还继续供养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通州法院)对一起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还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刘某与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通州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孙某偿还原告刘某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因被告孙某未履行法院判决义务,原告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在后续执行中,通州法院查控到被执行人孙某名下财产未能完全覆盖执行标的额,经多次督促,被执行人仍未主动履行所欠债务,故通州法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孙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向其发出限制消费令。
  近期,申请人刘某向承办人提供了被执行人孙某的女儿在北京市朝阳区某高收费国际学校就读的线索。随后,执行法官向该国际学校发出协助查询通知书。经调查发现,孙某的女儿确实就读该学校。该校出示的资料显示,孙某的女儿自2015年至今一直就读于该学校,每学年学费约20万元。
  近日,执行法官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孙某,谈话中孙某也承认了其女儿就读高收费学校的事实。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被执行人表示后续愿意与申请执行人积极协商还款事宜。鉴于被执行人在被采取限制高消费后其子女仍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已违反限制消费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通州法院依法作出了对孙某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并于当天将其移送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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