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翟某某等五人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涉及两省三市,犯罪金额超千万,由区法院院长牛晓锐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检察长甄卓出庭支持公诉。怀柔区将此案作为示范庭审,充分展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权犯罪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决心。
据悉,被害企业长期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是怀柔科学城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产品占有北京六成以上市场份额,并延伸到国内外市场。翟某某在未获商标授权的情况下,勾结浙江、河北多地人员,形成制假配件、喷涂商标、设备组装、线下线上分销的完整侵权链条,大量生产假冒该品牌的配电箱,并通过建材市场及网络平台销售,涉案金额巨大。
接到企业报案后,怀柔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侦查取证,一举查获假冒注册商标成品、配件及半成品、生产工具等。办案过程中,面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不一、供述反复、刻意辩解、避重就轻的情况,怀柔检察机关全面审查犯罪嫌疑人手机数据,并对扣押的账本进行反复核算,精准锁定犯罪时间,追加认定犯罪金额1000万余元,促成犯罪嫌疑人自动退缴违法所得90万余元,退赔被害单位损失170万余元。为确保庭审高效规范,怀柔法院组成合议庭,围绕犯罪构成、非法经营数额认定、主从犯区分等焦点问题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充分保障控辩双方诉讼权利。合议庭在全面阅卷、梳理关键事实、明确争议焦点的基础上,会同公诉机关,积极协调促成被害单位与被告人及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被害单位出具书面谅解书,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最终,翟某某等五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六年半不等。宣判后,五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在这个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切身感受到了公安机关侦查的高效、检察院指控的精准以及法院裁判的公正,帮助我们减少了损失。”企业负责人表示,“通过今天的判决结果,感觉到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庭审当天,区人民法院合议庭法官围绕案件裁判要点和商标保护风险防范向旁听人员进行释法宣讲。
据了解,怀柔区委政法委统筹全区政法单位发布《暖心怀·法治护企十条措施》,剑指企业经营中的难点,明确对各类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科技金融、数据权益、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提供全链条法治保障。该案示范庭审传递出怀柔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权犯罪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