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与北京广播电视台共同录制的依法防控新冠肺炎法律知识短片《战疫——法律小贴士》,《法治进行时》栏目同步播出。
第九集由北京律协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万欣律师为大家介绍《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和处于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不服从管理时,应如何处理?》。
战疫法律小贴示:
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和处于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不服从管理时,这样处理。
采取强制隔离治疗
根据法律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对其进行强制隔离措施。密切接触者拒绝医学观察,公安机关有权协助对其进行强制隔离措施。
给予行政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拒不服从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命令决定,或不配合政府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隔离措施的,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其采取行政处罚。
追究刑事责任
患有或疑似患有新冠肺炎,故意隐瞒病情,拒绝检疫、隔离治疗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