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法出售公民信息被判4年
杜某在工作中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后,在网上与他人交换,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共计516万条并予以出售,获利30万余元。近日,朝阳法院一审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
经审理查明,去年3月至今年3月,杜某在朝阳区周庄嘉园6号院,将其在某公司就职期间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上与他人交换,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共计516万条;并通过互联网等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获利人民币30万余元。今年3月11日,杜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杜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杜某如实供述主要罪行,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万元。同时,追缴杜某违法所得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