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76岁的母亲疯癫长期乱打乱骂,李某某将其从二层楼梯口推下,随后用双手捂住母亲口鼻,致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今年7月12日受审时[本报(微信ID:fzwb_52165216)曾报道],李某某同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称当时“一时失控”,其家人联名出具谅解书。
记者近日获悉,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因琐事发生冲突 弑母被抓
公诉机关称,去年10月10日,李某某在西城区的家中,因琐事与其母尹某某发生矛盾,后将尹某某从二层楼梯口推下,使其从楼梯滚落伤及双侧肋骨、骶骨等,并用双手闷堵其口鼻,致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案发次日,李某某被太原铁路公安局查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其无期徒刑。
自称一时失控
女友曾劝其自首
12日上午9时45分许,58岁的李某某被带上法庭。他初中文化,北京人,案发前无业。在法庭上,李某某表示认罪。他说,事发当天他把母亲从楼梯上推下去了,并用手捂住母亲的口鼻,直到母亲不动了,他才松手。
对于杀害母亲的原因,李某某称母亲常年恶语相向,“案发那天,她在二楼楼梯口骂我,骂得很难听,我突然就失控了。”
案发后,李某某把地上的碎玻璃打扫干净,收拾了几件衣服离开家,并前往银行取了18万现金。当晚,他曾与女友微信说起杀害母亲的事,女友劝他自首,但他没有听。而是先离开北京到了河北霸州,随后又买了去成都的火车票,在火车上被警方抓获。
家人联名出具谅解“请愿书”
在法庭上,辩护人提供了一份“请愿书”,由李某某儿子、姐姐、弟弟三人联名,表示不追究李某某民事和刑事责任。辩护人表示,被害人对事件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长期疯癫乱打乱骂,事发当天,李某某是出于“弄死母亲,再自杀”的心理;其行为属激情犯罪,当庭认罪悔罪,希望对李某某从轻处罚。
公诉人认为,李某某到案后认罪态度好,并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其家人也出具了谅解书,“家人的谅解可以考虑,但不应认定被害人在该案中存在过错。虽然被害人有长期谩骂行为,但不足以构成故意杀人的理由,何况两人是母子关系,这于法于理均不能成立。”
判决:故意杀人 获刑12年
法院认为,李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是家庭矛盾引发,李某某具有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且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