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泄露个人信息这种事儿,相信大家都有过同样的遭遇,隐约觉得遇到了泄露陷阱”,但又无从得知到底问题出在哪?个人信息被泄露了该向谁维权?泄露个人信息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案情回顾】
赵先生为出售房屋与链家公司签订了《委托协议》,该经纪公司依据委托服务法律关系,依法获取了赵先生的身份信息及房产信息,并取得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作为信息的具体使用者和保管者,该公司员工小杨在保管期间,擅自将赵先生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交给公司同事小宋,而小宋为了办理居住证,使用违法取得的赵先生个人证件,伪造出租人为赵先生、承租人为自己的房屋租赁合同,成功办理了北京市居住证。随后,赵先生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时被告知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才发现有人冒用自己的身份和房产信息办理了居住证,无奈之下,赵先生将链家公司、小杨和小宋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宋某非法使用客户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民事侵权,杨某明知宋某非法使用的目的,仍提供信息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杨某的侵权行为与其履行职务存在内在关联,相应责任由链家公司承担。链家公司未采取任何实际有效的措施防控风险,导致员工可轻易将业主个人信息泄露用于非法目的。本案侵权事实的发生与链家公司内部监管漏洞直接相关,其管理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个人信息兼具人格利益和财产价值。
最终判决链家公司及宋某公开赔礼道歉,连带赔偿赵先生经济损失10万元。
【法官释法】
? 大部分人对侵害个人信息行为性质以及危害结果存在错误认知。该案中,被告链家公司、小宋和小杨都认可侵害赵先生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但是三被告均不认可这种侵害行为对于赵先生存在任何损害后果,三被告的上述认识,与当前社会的普遍认知基本一致,大量的侵权人都是抱着“无恶意、无损害”的心态,毫无愧疚和歉意的进行着习以为常的侵权行为。
? 持有公民个人信息的企业未建立有效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庭审中,我们发现即使是客户信息直接决定企业竞争力、客户信息泄露风险直接影响企业信誉、将客户个人信息视为公司机密信息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亦未能建立有效的客户信息监管制度和体系。
? 持有公民个人信息的企业对个人信息并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和妥善保管义务。该案中,房产经纪公司在客户档案资料的管理中,存在诸多严重漏洞。例如,对于未成交的客户资料,并不归档入库或销毁,而只是锁在门店的柜子里,店内员工不分权限均可查阅,而且查阅卷宗没有任何记录。
通过个案的审理和裁判,我们希望,引导全社会关注个人信息安全,对于各类市场主体,敲响加强内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警钟,以更有利于信息时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