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经常能在超市、商店货柜上看到有香烟出售,然而香烟可不是想卖就能卖,未经许可出售香烟还可能触犯刑法。门头沟检察院近期就办理了一起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卷烟的案件。
案情简介
2017年至2018年6月间,曹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小型超市内销售卷烟,经人举报后,被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从超市内查获的卷烟经鉴定价值15万余元,经门头沟检察院依法审查并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将查获的卷烟全部没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检察官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规定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本案中,曹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中的第一项中规定的情形,且曹某被烟草部门查获的卷烟经鉴定价值15万余元,已经达到了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标准,故曹某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受到刑事处罚。
检察官提示
1.销售香烟要合规,证件务必先办好。我国对烟草专卖品的销售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销售烟草必须提前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局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2.零售许可有期限,申请延期需提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是有期限的许可,期满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出延续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应当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和有效期限依法生产和经营烟草专卖品。第三十二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应当在该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3.地址变更别大意,许可还得重新办。经营地址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