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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检查强行闯卡,妨害公务终被审判

本站发表时间:[2019-04-01] 来源:昌平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什么样的人见到交警会扭头就走?

  好人会吗?

  遵纪守法的人会吗?

  没做亏心事何必怕警察蜀黍

  近日,昌平区

  就上演了这样险象环生的一幕

  案情回顾

  近日,交通执法总队联合昌平地区的交警及属地派出所,对昌平某地区的黑车扰序现象进行整治活动。排查中发现一辆红色小轿车载有4名乘客,交警伸手示意其靠边停车配合检查,司机林某并没有停车,随后派出所民警用手敲打车窗示意其立即停车,但是司机林某还是没有理会,继续强行挤撞过去。到了红绿灯路口有很多行人挡在车前,该车辆大声鸣笛,但是行人太多还没来得及让开,这辆红色轿车继续向前缓慢推行,强行从人群闯出后加速逃离了现场。

  检察官说法

  犯罪嫌疑人林某为躲避处罚,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在昌平区某交叉路口附近,先后两次不顾交警、民警的停车指令强行闯卡,并驾车挤撞对其进行拦截的执法人员。

  林某在明知对方是执法人员的情况下拒不停车接受检查,而是继续为了逃避打击,驾驶机动车挤撞公务人员,构成妨害公务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检察官提醒

  交警部门设卡检查的根本目的,在于查禁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护驾驶员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实维护交通和社会秩序。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仅是对自己,更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在遇到执法检查时,驾驶员切不可强行冲卡,否则面临的将不仅仅是罚款、扣证等行政处罚,还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切莫心存侥幸,因小失大。


[供稿单位:北京市检察院]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