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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魔鬼交换灵魂,这个年轻的毒贩在法庭上掩面痛哭……

本站发表时间:[2019-07-02] 来源:北京市检三分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小伙伴们,今天是“国际禁毒日”,毒品的危害不用小编多说,我们能做的不仅仅只有“远离毒品”。还可以传阅这个真实案例,告知更多人,敲响警钟!

  总有一些案件,会在检察官心中留下重重的痕迹,总有一些被告人,会让检察官心中带着深深的惋惜。今天这位主人公就是这样一位年轻人。因为不懂法,做了件悔恨终生的事,事情是这样的……

  母亲身患重病欠下债务

  儿子欲卖肾筹款还钱

  1991年出生的王强原本正值青春,在最有朝气的年华,却承受着他这个年龄难以承受的重担。因母亲患有精神疾病,为了给母亲治病,母子二人远离家乡来到祖国的南部边陲生活。母亲的精神疾病治疗起来需要耗费大量的财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王强只能不断借钱,直到2017年他们欠下了十余万元的欠款。为了尽快偿还借款,王强绞尽脑汁想办法,最后他决定在黑市上卖掉自己的一个肾来还钱。于是,他上网搜索“卖肾”,加入了一个所谓的“卖肾群”。

  毒贩盯上拉入团伙

  吞咽火腿练习吞毒

  在加入卖肾群不久,群中的一名叫“晴天”的人主动加王强好友,向王强推荐一种来钱更快还可以保住肾的方法——体内运毒。王强有些犹豫,他从来没有接触过毒品,也知道毒品不是好东西。但听对方说可以赚很多钱,他心动了,并答应了对方。“晴天”要求王强先使用火腿肠进行吞咽,保证自己能吞进去才能参与带毒,王强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了吞咽练习,在得到肯定答复后,“晴天”开始指挥安排王强从广西南宁坐火车到达昆明,从昆明转汽车去往瑞丽。到达瑞丽之后,“晴天”接上了王强,并安排王强在酒店住下。这一住就将近半个月,在这半个月期间,王强的身份证和手机均被“晴天”同伙拿走,与外界完全失去联系的王强仍对这份工作充满期待,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踏进了深渊……

  吞下毒品七十八粒

  为筹款置生命不顾

  半个月后的一天,“晴天”早早来到王强的住处,带来了一个透明塑料袋,里面装的是一个个黄色胶囊,都有手指那么粗、长度约1.5公分。这是王强第一次看到毒品,虽然它外面包裹着厚厚的保护层,但王强知道毒品一旦吞进去,如果在身体里面碎裂,自己会有生命危险。可为了赚钱,他已经什么都顾不上了。“晴天”告诉王强,这里一共有84粒毒品,全部吞进去可以获得15000元酬劳。于是,王强开始就着矿泉水吞咽,这个过程比王强想象的要痛苦的多,他忍着呕吐感一粒粒的吞,花了整整大半天的时间吞了78粒。“晴天”告诉他,这些只能给他13000元。随后,“晴天”立即为王强定了当晚从芒市飞北京的机票,并安排王强打车去往芒市机场。

  运毒过程全程被监视

  被抓获后屡次意图自杀

  当晚,王强在“晴天”的安排下乘坐飞机从芒市飞往北京,在飞机上王强犹豫了,他突然有些害怕了,他想念自己的母亲,想回家。可是王强不知道的是,“晴天”早已安排了一名叫“尤小刚”人全程跟着他,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当航班到达首都国际机场后,尤小刚立即靠近王强并要求王强同自己一起离开。王强跟在尤小刚后面,两人刚出机场,就被警察抓获。王强此时如梦方醒,但为时已晚。

  王强体内排出的毒品经公安机关鉴定后,确认海洛因含量为52.8%,总重量共计382.8g。被抓后的王强每天都在深深的悔恨中,他不知道要如何面对自己的母亲、更不知道失去了自己照顾的母亲要如何生活,高度的精神压力让他几乎崩溃,几次在看守所内想要自杀。经过市检三分院检察官、看守所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劝说,王强逐步放弃了自杀的想法,他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希望争取宽大处理。

  后悔莫及的他

  庭审流下悔恨泪水

  开庭当天,王强离家多年的父亲也坐到了旁听席。当王强缓缓走入法庭看到父亲的那一刹那,震惊写满了这张稚嫩的脸,王强的父亲面带愧色,一直在说“都是我的错,孩子我对不起你”……当开始供述自己的犯罪经过时,王强再也忍不住,他掩面痛哭,泪水中满满的都是自责与悔恨,多年不见的父亲终于出现,但是想象中一家人团聚的场面却不可能出现……

  这个年轻孩子的哭声,揉碎了旁听席中几乎所有旁听人员的心,他们在同情这个孩子,也在替他深深惋惜。不可否认,王强是一名孝顺孩子,为了母亲他一直用稚嫩的肩膀承担着家庭的重担和生活的压力。但是这个年轻的孩子他选择了一条错误的道路,他选择和魔鬼交换灵魂,选择触碰毒品这一肮脏而可怕的交易,陷入毒罪的深渊。

  最终,王强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检察官说法:

  毒品,其危害早就为世人所熟知。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很多人抵制不了金钱的诱惑,不断的参与到运输毒品的行列中。为了高额的回报和利润,绞尽脑汁,想出各种奇葩的藏毒方法。然而,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使 “演技大爆发”,也难逃法网。

  在法律面前,无论你是马仔,还是大毒枭,只要你敢伸手去触碰毒品,就必须考虑行为的后果。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而运输海洛因等毒品超过50g的,应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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