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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直播诱惑 杜绝“冒险打赏”

本站发表时间:[2021-09-09] 来源:通州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网络直播平台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网络打赏”日益成为网友支持偶像的一种表达方式。但随之也暴露出“熊孩子败家刷礼物 ”“1分钟豪掷百万”等问题。近日,中宣部、中央网信办相继出台《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等文件,加强了对网络“饭圈”乱象的整治力度。

  但是,一些网络直播平台用户也要控制自己的行为,如果“冒险打赏”,很可能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土豪”身份难自弃 职务侵占装大佬

  小胡是某公司的财物出纳,平时爱打打游戏、看看直播。在现实生活中平平无奇的他,发现在网络虚拟世界中可以随意装大佬、摆阔气,看到喜欢的主播、频道就随手送“火箭”“豪车”。时间一久,看看自己银行卡里个位数的余额,小胡惆怅不已。

  翻来覆去,小胡决定铤而走险,利用管理公司对公账户、负责资金收支的职务便利,采用编造虚假支出、报销项目的方式多次将公司资金汇入自己名下的个人账户,继续在斗鱼、虎牙等直播平台进行直播打赏、网络游戏消费等,在网络圈子里,他就是妥妥的“土豪”。可是,炫富奢靡的背后,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经核实,小胡利用职务便利共侵占公司2500余万元,最终以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打赏主播欠外债 夜劫金店补窟窿

  小齐是一家大型企业的员工,每月工资仅几千元,刚够家里的日常开销。但近日,他迷恋上网络聊天室,而且为了与主播进行聊天,小齐经常给美女主播打赏,慢慢陷入痴迷状态,手里没钱了就去借,亲戚朋友不愿借给他,他就办理小额贷款,欠下15万元债务。

  为偿还巨额债务,小齐想到了一个最“快捷”的方法——抢劫金店。他戴着帽子、口罩持械闯入金店,砸碎柜台玻璃抢走价值30余万元的金饰后逃离现场,最终被民警抓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刷礼物耗尽积蓄 盗刷同事支付宝

  小王是某饭店的服务员,因迷恋某直播平台上一名女主播,不仅每天收看直播、给女主播刷礼物,甚至跑到重庆与该女主播见面。由于给女主播刷礼物的开销很大,很快小王便花光了所有积蓄。

  后来,他以打电话为由将同事手机拿走,根据开机密码试出同事的支付宝密码,并用支付宝挥霍消费近2万元。最终,小王盗刷朋友支付宝消费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网民应该理性消费,有钱不要“任性”,没钱更不能“妄为”。在此通检君提醒您:

  网络直播莫上瘾

  打赏炫富看能力

  莫要违法装大佬

  狱中悔恨度余生


[供稿单位:通州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