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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假怀孕堕胎骗取男友3万余元获刑

本站发表时间:[2021-11-15] 来源:房山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我知道错了,我不应该骗他说我怀孕,不应该拿假怀孕堕胎这个事谈条件,更不应该要这个钱。”陈某某当庭悔恨道。本是男女朋友,如今为何对簿公堂,女子被判处刑罚?事情还要从2020年说起。

  为结婚谎称怀孕

  2020年5月中旬,30岁、离异且育有一儿一女的陈某某通过微信群认识了比自己小三岁的单身男子小王(化名),仅一周二人便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但陈某某未向男友坦白自己的婚育史。

  “我就是想和他在一起,想和他结婚”。为了能和小王结婚,6月初,陈某某谎称自己怀孕了,询问小王怎么办。听到女友怀孕的消息,小王立刻带着陈某某回老家见了父母。“我怀孕了,去医院检查了,是个男孩,准备和小王结婚了,但是结婚得买三金。”陈某某告诉未来婆婆,还沉浸在喜悦中的小王一家带着陈某某挑选了金手镯、金戒指、金项链。

  结婚无望转而骗财

  一切似乎朝着美好的方向发展。然而在2020年11月,小王无意间翻到陈某某与前夫的聊天记录,得知原来陈某某结过婚,还与前夫有两个孩子,感觉自己感情被骗的小王便提出分手。

  眼见结婚无望,陈某某转而骗财,“分手可以,肚子里的孩子不能要了,给我转堕胎费和营养费”。恋人一场,小王答应给陈某某5万元作为补偿,但因当时钱不够,便先将银行卡里仅有的3万余元全部转给陈某某。收到钱的陈某某换了新手机、新行头,将钱款全部挥霍一空,还将三金全部卖掉。

  但事情并未结束。11月24日,谎称孩子已经打了的陈某某继续向小王索要剩下的补偿款,“什么时候把那一万多给我,今天拖明天明天托后天的。想想我啊,真心觉得不值得!命大我没死在手术台上。”但小王却发现陈某某并不像刚流产的状态,便向其索要医院病历、B超单、缴费单,可陈某某却迟迟拿不出来,小王怀疑自己被骗,遂报警。

  终局:女子犯诈骗罪获刑

  2021年2月19日,公安机关对陈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立案侦查,并于同年6月17日移送房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陈某某以虚构其怀孕和堕胎的事情,骗取被害人堕胎费、营养费等钱款共计3万余元,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陈某某具有坦白情节,亦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积极代为退赔,最终,陈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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