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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化身“碰瓷专家”,花样套路需警惕

本站发表时间:[2021-12-24] 来源:昌平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交通事故本是肇事者与受害人均不愿意发生的意外事件,然而有些人却动起了借交通事故“发财”的歪心思,想要利用“碰瓷”的方式实施敲诈勒索,这是万万不可取的。说起“碰瓷”,很多人脑海会出现个别人莫名其妙倒在车前的画面,但近年来,“碰瓷”的花样也在不断翻新,套路也是越来越深。昌平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件“路怼”故意碰撞变道车辆实行“开车碰瓷”的案件。

 

  以案释法

  2019年的一天早上,恰逢早高峰,车辆较多,张某正常驾驶汽车进入某环岛,刚刚打好左转向灯准备向环岛内侧车道并线,这时左侧有一辆出租车,他发现张某想要并线,便主动减速让了一下。张某遂放下心来进行变道,正当张某的车头已经进入左侧车道,车尾尚未进入的时候,之前的出租车突然向前行驶,与张某发生了碰撞,结果造成张某汽车左后方保险杠与出租车右前方保险杠均有所损坏。

  后来因为张某着急送妻子上班,而且自身车子损伤不严重,就想私了解决。张某提出给出租车司机王某500元人民币,但是对方不同意,索赔2000元。商量无果之下,张某找来交警,经过认定,张某需承担事故全责,于是张某便让对方去修车,通过发票凭证进行赔偿。三天后,王某带着904元的发票找到了张某并获得了赔偿。但奇怪的是,张某发现王某来时还是开的当时发生事故的出租车,并且完全没有修理。

  直到2020年1月,警方在办案工作中发现出租车司机王某的交通事故频率太高,经调查,在短短半年时间中,王某发生的事故次数高达一百余次,平均每10次事故里约有3次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后经王某供述,自己本身脾气较大,有“路怼”的外号,在第一次与他人撞车获得高额赔偿后便动起了歪心思,凭借多年的驾驶经验,王某故意加速冲撞转弯或者并线行驶的车辆,并以对方需负事故全部责任为由索要维修费、误工费等款项。

  检察官说法

  王某因“得手”顺利,来钱快,多次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利用被害人怕麻烦、怕诉讼等心理,对被害人造成胁迫,从而实现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且敲诈数额高达12779.56元,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

  法条链接

  我国刑法第274条明确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现如今“碰瓷”的套路越来越深,我们在行车时需要格外谨慎。检察官在这里提醒大家,开车前要多观察一下,从容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开到混乱狭窄的道路要小心,放慢车速,避免剐蹭,有条件的尽可能安装行车记录仪,保存好证据,自己也要安全、文明驾驶,遵守好交通规则。一旦遇到“碰瓷”情况,也不要慌张,应该迅速报警,善于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供稿单位:昌平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