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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20万坑位费保底销售额,实际成交不足4000元 直播方:是你脚本太差

本站发表时间:[2022-11-14]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在直播带货中,产品方需要支付给主播或平台固定费用,以此来让商品在直播中“占一个坑”,这笔钱在直播行业内被称为“坑位费”。本想借着平台、主播的人气打开自家商品销售渠道,没成想,既赔了本又没赚到吆喝,不菲的坑位费,成交量却低得可怜,“坑位费”秒变“被坑费”。

  交了25万服务费卖出不到4000元货物

  “明星不给保,但您放心,我们公司可以保。”

  张老板了解直播带货这行的风险,“主播带货血本无归”“直播骗局”的故事他也听了不少,所以他不相信流量,只认定销量。

  ROI是指投资回报率,听到对方公司可以保底,张老板便与公司签订了《直播演出合约》,以1:1。25约定了投资回报率,张老板每个产品向某公司支付4万元的服务费,某公司保证该产品在直播间的销售额达5万元。张老板为5个商品支付了高达20万元的坑位费。对方公司承诺为张老板完成单链接保底销售额5万元,总计25万的保底销售额,如未完成销售业绩,则按比例退还未达到业绩比例的服务费用。

  张老板本来觉得这种方式稳赚不赔,但没成想竟然出现了意外:这次直播带货竟然只成交了不到4000元。而此后张老板多次要求对方公司退还全部坑位费和未完成销售业绩的服务费用,对方公司却百般推脱。无奈之下,张老板只能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公司退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但是对方公司也有些委屈。在他们看来,这场直播带货的明星粉丝数量高达600多万,销售额上不去的根本原因是张老板没提供直播脚本。他们认为,直播脚本对直播而言,相当于影视作品的“剧本”,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双方在合同里也约定了“直播脚本需在活动开始前72小时,由张老板一方提供并经过某公司及艺人书面确认,未得到某公司同意之前不得随意变更”。而张老板仅在开播前不足72小时发送了一份产品说明。

  对此,张老板则表示其发送的产品信息说明就是直播脚本。自己只是此次直播的货物提供方之一,如何提供直播的整场脚本?

  这场纠纷中孰是孰非?直播方无法依约完成带货销售业绩,供货方有无权利依据保底条款主张返还坑位费?双方约定提供脚本,但对直播脚本内容类型约定不明的,如何判断直播脚本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法院判决公司退还坑位费16万元

  本案承办法官、北京三中院立案庭四级高级法官郑吉喆认为:“张老板提供脚本的时间虽与合同不符及脚本质量虽有瑕疵,但对合同的履行不构成根本性阻碍,法院根据张老板的过错程度减免了某公司的部分责任,判决某公司向张老板退还坑位费16万元。”

  从合同约定的脚本发送时间看,张老板发送产品信息的时间距离直播时间不足72小时,故在时间方面与合同约定不符。从直播脚本的内容上看,双方在《直播演出合约》中并未明确直播脚本的样式及必须包括的内容。判断直播脚本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应当结合各方在本次直播中的角色、直播场景、能参与或者掌控的直播环节等综合予以判断,如果货物提供方并非直播组织方,直播方无权要求货物提供方提供直播的整场脚本,货物提供方的脚本内容应当包含商品功能、特点、价格优惠、宣传亮点等与商品本身及商品销售有关的必要信息。

  张老板发送的产品信息说明,虽然内容上不够丰富,但已涵盖了与商品及销售有关的基本信息,结合某公司收到后并未提出异议的情形,法院认为张老板对提供脚本内容的履行虽有瑕疵,但并未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

  对于某公司是否应当退还相应费用,法院认为,本案中,双方在《直播演出合约》中明确约定了保底销售的条款。该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约定内容明确,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性法规的规定,某公司应当依约履行。

  法官说法:

  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型销售模式,服务费率相对较高,商家要根据自己货品的实际情况谨慎选择,不可盲目相信网红主播或明星的带货能力,以免得不偿失。

  直播双方要高度重视所签订的直播服务合同内容,直播带货中直播方签订的保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直播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带货业绩,应当依约承担相应的返还责任。作为新兴行业,很多概念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因此,双方要在合同中尽可能明确新概念的具体含义和所对应的文件材料,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避免可能因合同约定不明所带来的履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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