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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官协会举行“做实行政诉讼监督的实践与思考”主题研讨会

本站发表时间:[2019-12-20] 来源:京法网事 作者:

  

图为会议现场

  为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市委有关精神要求,按照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北京市检察官协会相关工作安排,推进行政诉讼监督工作领域理论和实务研究,加强行诉讼监督专业体系建设,12月19日,北京市检察官协会行政诉讼监督专业分会年会暨“做实行政诉讼监督的实践与思考”主题研讨会在西城区检察院举行。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出席会议并讲话。高检院第七检察厅副厅长张步洪,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焦慧强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北京市检察官协会行政诉讼监督专业分会倡议书》,参会检察官共同发出倡议:要做理论研究的先行者、真抓实干的践行者、勇于担当的引领者,推动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做实、补强、做优。

  敬大力指出,要积极研究构建行政诉讼监督理论体系。立足专业分会的基本定位,提升专业化能力水平,争取率先构建起完备科学的行政诉讼监督理论体系,以检察专业体系促进检察工作的专业化建设。加强统筹,整体、系统策划调研选题和研究步骤,精心组织系统内外的研究力量,积极参与外部课题研究,力争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形成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专著和论文。坚持客观公允的研究立场和科学的研究方法,总结好、遵循好、发展好行政管理规律、行政诉讼规律和行政诉讼监督规律,确保研究观点历久弥新,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敬大力要求,要积极探索构建行政诉讼监督专业体系。依托行政诉讼监督专业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搭台、多铺路、勤架桥,不断优化监督模式,完善疑难案件会商机制,高度重视释法说理工作,研究构建符合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规律的专业监督体系;加强与行政机关、专家学者等方面的沟通联系,逐步完善咨询专家库,积极探索有专门知识的人协助开展工作等,研究构建行政诉讼监督专业支持体系;研究建立行政诉讼监督专业保障体系,积极依托信息化手段,打造智能化专业保障新模式,进一步加强专业协作、优化专业工具、提升专业素质。

  敬大力强调,要充分发挥行政诉讼监督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中准确适用法律政策,妥善办理好每一起监督案件,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充分发挥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积极促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全面审查,加强总结研究,完善结果反馈,着重研究案件背后反映出的社情民意和治理隐患,同时要加强联动协同,形成监督合力,深化监督效果,促进共建共治共享,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