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日,最高检察院发布今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今年上半年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多数业务数据出现了不同于往年的特点。
今年上半年,刑事检察办案数量随疫情形势变化明显。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80333人,同比下降47.1%;共决定起诉673310人,同比下降15.9%。这类数据的大幅下降,说明疫情防控期间,整体刑事发案量在下降。但同时,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数量同比上升,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52473人,占起诉数的7.8%,同比增加3.7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6624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5370人;受理审查起诉8991人,经审查,决定起诉5565人。据了解,这类数据紧随全国疫情形势而变化,目前,审查逮捕案件量已开始下降,审查起诉案件量还处于高位。从起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以诈骗罪和妨害公务罪为主,诈骗罪起诉2417人,占43.4%;妨害公务罪832人,占15%;非法狩猎罪480人,占8.6%;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336人,占6%;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251人,占4.5%;寻衅滋事罪220人,占4%。
数据还表明,在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61899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2.2%。
今年上半年,民事检察发展平稳,对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加大。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815件,同比下降2.3%;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558件,同比上升18.3%;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712件,同比上升76.6%;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447件,同比上升36.7%。
行政检察办案数量大幅上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取得明显成效。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对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55件,同比上升27.9%;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4件,同比上升142.9%。2019年10月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以来,截至2020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已化解行政争议1082件。
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效果明显。今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1024件,开展诉前程序47144件,提起公益诉讼2265件,通过公益诉讼,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土地、湿地、草原、水域6.98万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29.2万吨;督促关停和整治各类企业1053家;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6429万元;督促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62亿元;督促查处、收回销售、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2.5万公斤;督促收回流通中的假药和走私药品24.3公斤。
另外,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数量持续上升。今年1月至6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133人次,同比上升10.8%。
马上就访:
问题1:疫情对检察工作的影响?
董桂文(最高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上半年全国各地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做好疫情防控是第一要务,检察机关也不例外。多数业务数据变化不同于往日,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办案数据下降幅度较大,这说明了疫情防控期间,整体刑事发案量在下降。
然而,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好转和防控等级的调整,工作生活秩序逐渐恢复正常,4月份,检察机关对各项业务工作按下“重启键”,多项检察业务数据第二季度环比均出现了上升。比如第二季度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4492件,环比上升169.1%。再比如,刑事案件中危险驾驶罪办案量的变化趋势与疫情防控等级变化更为一致,进入4月份,随着疫情形势的好转,各地防控等级的下调,危险驾驶罪办案量明显增加,4月份受理人数已达32670人,较3月份上升38.7%,与2019年同期(32682人)基本持平。第二季度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罪103186人,环比上升103.7%。
问题2:因“疫”犯罪情况有何变化?
董桂文:最高检目前已发布涉疫情典型案例10批55件。这类犯罪案件比较特殊,数量上紧随全国疫情形势而变化,审查逮捕案件量已开始下降,审查起诉案件量还处于高位。1至6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6624人,2、3月份受理审查逮捕数较多,在3月份达到上半年的最高点1943人,这两个月也是上半年全国疫情态势最为严峻的时期,之后在4月份出现明显下降趋势,紧随全国疫情形势同步变化;审查起诉的案件由于受办案周期影响,1至6月共受理8991人,自2月份以来数量起伏波动,无明显的下降趋势。这与审查起诉案件存在一定滞后性有关,预计接下来还会有一个高位期,之后才会逐渐下降。
问题3:在发布的数据中,立案侦查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同比上升幅度较大,是什么原因?
董桂文:2018年10月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涉及司法人员有关职务犯罪的14个罪名可以由检察机关具体负责立案侦查。一年多来,全国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稳妥推进,规范办案,务求实效,办案数量呈现上升趋势。今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487人,同比上升70.3%,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40人,同比上升21.2%。这一方面是因为最高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抓住扫黑除恶“破网打伞”的重要节点,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随着各级检察机关机构职能调整到位、办案能力不断提升,疫情期间检察干警也勇于担当作为,立案数据上升幅度较大。
检察机关负责立案侦查的案件共涉及14个罪名,其中办案数量较多的是徇私枉法罪166人,占34.1%;玩忽职守罪133人,占27.3%;滥用职权罪66人,占13.6%;虐待被监管人罪25人,占5.1%;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21人,占4.3%,五罪名合占立案总数的84.4%。
问题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今年都是收官之年。检察机关在这些方面办案数据有何变化?
董桂文:上半年,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扫黑除恶方面,经过两年多的专项斗争,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今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34342人,同比下降47%,占总体刑事犯罪比例的4.5%,同比减少了4.1个百分点。同期,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9108人,同比下降81%,这也说明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收官之年,多数案件已开始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所以审查逮捕案件下降幅度更大。
服务脱贫攻坚方面,尽管上半年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多数办案数据有所下降,但检察机关服务脱贫攻坚的步伐没有停止、也没有减慢。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战略部署,积极履行国家司法救助职能,精准做好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工作。1至6月,对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1511人,同比上升11.6%,第二季度开展司法救助1055人,环比上升131.4%。实际发放救助金1907万余元,同比上升19.3%,第二季度实际发放救助金1343万余元,环比上升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