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双方会议现场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进一步整合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资源,更好服务和保障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环节改革任务实施,激发创新活力,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等要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在前期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共同推进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经过推荐、考察等程序,确定了首批聘任人选。
6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以视频会议方式举办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朝霞,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立权出席活动并讲话。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海江主持活动并宣读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决定。特邀检察官助理代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协调处处长、二级调研员陈军同志发言。
图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朝霞出席活动并讲话
张朝霞对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一直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对经过严格筛选接受聘任的五位特邀检察官助理表示热烈祝贺。她表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建立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开展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有利于更好服务保障“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对接加快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的建设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提升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水平。检察机关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搭建平台,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履职做好服务保障。各位特邀检察官助理要充分发挥“研判员”“参谋员”“调查员”“联络员”作用,通过参与办案,联合开展专项工作,共同推进相关领域治理,有效形成保护知识产权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图为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立权出席活动并讲话
周立权表示要深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合作,优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协同保护力度,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对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双方共同努力,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协作保护不断强化,协作配合不断深入。下一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以深入推进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机制为抓手,通过选派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干部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进一步促进双方业务的深度合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水平。同时,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宣传培训、政策制定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与检察机关携手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好保障。
图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海江主持活动并宣读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决定
王海江代表市检察院宣读聘任决定,根据《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特聘请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陈军、陈岚岚、郑晶晶、杨扬、张秋实五名同志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
图为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书
知多一点
为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提升检察机关办案专业化水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更好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旨在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以特邀检察官助理身份协助检察官办理相关专业领域案件,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新的更高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