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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北京四中院环资审判助推生态环境修复

本站发表时间:[2025-09-25] 来源:《法治日报》、北京四中院 作者:
 
《法治日报》2025年9月25日报道
  9月24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该院10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助推生态环境修复的成果及经验,并发布典型案例。据通报,10年来,该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1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1件,涵盖大气、土壤、水资源等多个领域,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约占全部案件的33%,通过实质性化解矛盾有效修复了受损生态环境。
  据介绍,四中院始终秉持“谁污染、谁修复”理念,在此类案件审理中,注重发挥司法审判的社会教育功能,让企业认识到不能因自己的发展利益而损害生态环境。审理过程中,法院积极听取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环境公益组织、环境鉴定评估部门、环境保护专家以及社会各界对治理修复环境的意见,引导侵权行为人主动出具有现实操作性的治理方案,切实承担应尽的法律责任及社会责任。同时,在审判中积极采取预防性司法措施,在污染行为尚未实际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之前,积极防范或禁止可能污染环境的生产行为。
  据介绍,北京四中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中还创新构建起“法院+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一方面督促行政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另一方面对行政部门与行为人达成的环境治理方案及时予以规范和司法确认,从而搭建“政府主导、企业担当、社会参与、司法保障”的环境治理格局,凝聚全社会共同守护生态环境的合力。此外,在责任承担方式上,该院还以有利于环境生态实质修复为目标,探索多样化修复方法及生态修复模式,如促推侵权人“建造草坪绿地”“种植环境保护公益林”,直接增加城市绿色空间,努力将生态修复与城市功能优化相结合。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