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司法挽救科技创新企业典型案件”工作情况。2024年以来,北京破产法庭通过各种举措,成功挽救中小微科创企业27家。
推出一系列先行先试举措 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据介绍,近年来,北京一中院在破产审判领域,审结一批科技创新企业重整及和解案件,推动司法挽救从单一的“保主体”转向“保技术、保生态”等多维方式。
2024年以来,北京破产法庭聚焦科技创新企业司法需求,成功挽救拥有专精特新、高新技术等资格认证的中小微科创企业27家,覆盖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医疗、数字文旅、算力基础设施等科技前沿领域。经统计,科创企业从启动重整到批准重整计划平均用时4个半月,实现困境企业的快速救治。
通过梳理分析可以发现,科创类企业司法挽救案件呈现技术迭代快,挽救时效性要求高;对创始人依赖度高,核心资源绑定程度深;轻资产为主且融资方式多样,利益诉求多元的特点。这些特性既是科创企业司法挽救的难点,也是机制创新的着力点。
北京破产法庭推出一系列先行先试举措,通过重整、和解程序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换挡升级。
依法快速启动并一揽子解封银行账户 紧紧抓住司法挽救窗口期
为便利困境企业在第一时间进入破产保护程序,北京破产法庭简化流程、依法适度放宽受理审查标准。对于专精特新企业,以及主营业务属于前沿科技领域的企业,通常推定其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紧紧抓住司法挽救的窗口期,防止因核心资产被执行处置或失去竞争力而延误救治时机。
某公司重整案利用预重整程序,确保快速启动并推进破产保护程序,从受理重整到批准重整计划仅用时35天。今年1—10月,运用一揽子解封机制解封科创企业32个银行账户,一次性解除1252笔强制冻结,释放2.26亿元资金,有效维护重整企业营运价值。
量身定制多种清偿方案 满足债权人不同需求
针对利益诉求多样的特点,北京破产法庭通过组织听证听取不同意见,量身定制多种清偿方案,满足债权人不同需求。在清算转和解案中积极促成充分体现债权人意愿的和解协议,债权以现金、以股抵债等不同方式清偿。
在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中,法院听证后,通过批准担保财产处置方案、明确查阅权行使方式、范围,有效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异议权等法定权利。
最大限度激发信心 保障企业良性运转
在北京一中院审理的重整案件中,50%的企业采用自行管理模式。法院在严格审查债务人符合法定条件后,许可其自行管理营业事务,持续开展技术研发,最大限度激发企业信心、释放企业活力。在某软件公司重整案中,采用“分类管理+动态评估”机制,通过法院许可继续履行核心项目合同,实现企业“不停工、不违约”,重整期间新签及维护700余个项目的运营。
法院建立企业诚信自行管理下的管理人监督机制,以要素式清单界定各自行权内容,既发挥经营者熟悉技术研发、业务流程和市场情况的优势,又通过管理人行使审查债权、调查财产、共同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等职能,确保重整期间经营研发“不跑偏、不脱轨”。
立足科创企业特点精准施策 助力发展新赛道
北京破产法庭立足科创企业特点精准施策,通过分步受理、协同重整等方式,为困境企业量身打造挽救方案。在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中,对符合破产条件的单个企业,尽早启动破产保护,待管理人全部核查后,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揽子纳入实质合并重整,最大限度保护企业核心资产安全;在上市公司重整案中,通过协调审理上市公司重整与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一体化解公司历史经营风险。
北京破产法庭在某科技公司清算转重整案中,通过引入具有深厚技术背景的战略投资者,推动企业从传统机柜租赁向产业链集群IDC服务厂商转型,公司现金资产大幅增长。
文/董振杰
图/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