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审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面临自行调查取证的实际困难,遂向北京四中院提交了首份协助调查取证申请。依托与北京仲裁委员会建立的仲裁调查取证协作机制,北京四中院收到申请后,立即严格审查材料合规性并出具调查函,承办法官前往行政部门完成证据调取与移交工作,顺利化解了仲裁机构调查取证难题。这是北京法院首次协助仲裁机构完成调查取证工作。
一直以来,仲裁程序面临着调查取证难、证据获取效率低等问题,给当事人维权和仲裁机构办案带来诸多困难和挑战。2025年12月1日,为了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和法律服务优选地,提升涉外保障和服务水平,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在《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仲裁机构的申请依法予以协助”明确指引下,北京四中院与北京仲裁委员会深化协作,积极建立仲裁调查取证协作机制,明确法官协助仲裁调查取证的适用范围、操作流程、权责划分等关键内容,为机制落地和有效施行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下一步,北京四中院将深化与仲裁机构、法律查明机构等多方主体的协作,持续强化司法与仲裁的衔接联动,助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商协同发展生态。
文/董振杰
图/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