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如何安排
是不少老人心里的牵挂
遗嘱公证正是帮助老人
把“身后事”安排明白
减少家庭纷争的一种方式
可现实中不少老人
对这项公证服务并不了解
也不知道该如何办理
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您早》
近日推出报道
带您了解遗嘱公证办理流程
和北京公证为老服务举措
自2017年以来,全市24家公证处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但记者街头随机采访发现,不少老年人并不了解这项政策。
很多老人觉得谈及立遗嘱这件事比较敏感,家庭内部很少会主动聊起;有市民表示,暂时没有相关需求,对遗嘱公证知之甚少;还有部分老人虽然有办理遗嘱公证的意愿,却不清楚具体该如何操作。
据北京市公证协会介绍:自2017年以来,北京公证行业累计为年满70周岁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共计1.7万余件。
很多老人关心:办理公证遗嘱是不是很麻烦?记者来到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实地探访。
公证员介绍,大致办理流程为:
1.前台取号咨询:无需预约,工作时间直接到前台拿号咨询;
2.初步了解家庭情况:公证员判断是否符合办理公证遗嘱的条件;
3.告知所需材料:回去准备相应材料;
4.预约办理:可以现场预约,也可以拨打公证处专门预约电话。
公证员介绍,公证处设有专门的遗嘱咨询录像室,是单独空间,充分保障老人隐私。公证员表示,公证遗嘱无论是材料审查、立遗嘱人行为能力鉴定,还是家庭财产情况判断和方案设计,都非常专业,办理完成后,遗嘱信息会录入全国公证遗嘱信息系统进行备案,程序严谨。
目前民法典规定的六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这些遗嘱形式都可以到公证处咨询。
独生子女家庭也需要订立遗嘱吗
采访中,公证处提醒,部分独生子女家庭的老年人存在误区:认为家中只有一个孩子,自己的财产百年之后只有孩子能继承,根本不用立遗嘱。但实际上,如果没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按照民法典规定,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老人希望把财产只留给指定亲属,避免财产分流,就需要通过订立遗嘱明确权属,如果想把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就更需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
真实案例:把财产留给外孙女
80多岁的李老先生老伴早已离世,有一名独生子女,和一名格外疼爱外孙女,希望把毕生积蓄和财产全部留给外孙女。但是李老先生有两个担心,一是外孙女并不是法定继承人,二是他担心孙女将来结婚后,如果婚姻发生变化,会被分走一部分财产。根据这一情况,公证员帮其办理了遗赠公证,公证书中明确写明所遗赠给外孙女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她的夫妻共有财产,这样即使她和她的配偶婚姻关系有变动,她的配偶也分不走她的财产。
需要提醒的是:受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60天内明确作出“接受”的表示;如果没有表示,就视为放弃。
有些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去公证处本身就是一件难事。怎么办?
北京市东方公证处曾接到一个特殊申请:两位90岁老人住在燕郊一家养老院,名下有一套长期空置的房屋,想趁头脑清醒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因为儿子长期在国外,老人担心将来继承手续麻烦,便想办理一份委托公证,委托中介工作人员帮忙办理买卖过户手续。考虑到老人来回折腾不便,公证处为老人提供了上门办证服务。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公证行业近年来持续推出便民举措。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公证处可以提供上门办理、预约办理等服务;有紧急需求的,还能申请加急办理。
除上门服务外,公证处的硬件细节也体现着对老年人的关怀:进门有斜坡,方便坐轮椅的老人进出;大门口备有轮椅;前台和接待区域放置老花镜;还设有绿色通道,由专人协助指引,优先安排工作人员接待。
北京市公证协会表示,这些举措切实降低了老年人自主处置财产的门槛,减少了因为遗嘱形式上的瑕疵引发的家庭继承纠纷,营造了敬老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公证服务覆盖生活方方面面
涉老服务更显温度
从“不知道”到“主动办”
从“不方便”到“送上门”
我们看到的不仅是
公证服务的完善
更是一座城市
对老年人的温情与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