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关键词”成为了新兴的网络产品,然而,围绕“网络关键词”发生的刑事诈骗案件数量也呈增长趋势。6月14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此类案件的审理情况,并针对如何防骗等问题向社会公众作出提示。
据北京一中院刑二庭负责人陶炜介绍,该院首次受理该类案件是2013年。近年来,案件数量、涉案金额以及被告人人数、被害人人数都在逐年增长。
目前,该院及辖区法院已经陆续审理了5起涉及网络关键词的诈骗案件。而在全国范围内,杭州、嘉兴、合肥等地也相继发生了类似案件。
同时,一中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此类案件的犯案手法包括“谎称抢注促成交易”、“冒充买家相互配合”两种。
其中,“谎称抢注促成交易”,即销售人员向被害人谎称有其他人正在抢注由被害人最初注册的关键词,并虚构抢注人的注册欲望及关键词的市场价值,促使被害人同意销售人员提供的注册、维护服务,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
而“冒充买家相互配合”,则是销售人员先与被害人联系告知其持有的关键词的市场价值,再另外派人冒充买家谎称有意高价购买被害人的关键词,但要求被害人完善网络资源。此时,再由销售人员通过完善网络资源骗取被害人员钱财。
据陶炜介绍,此类案件主要存在手段新型、隐蔽性强;涉及面广、金额大;犯罪组织结构成熟;证据收集相对困难;划分责任相对困难等五个特点。
当天的发布会上,北京一中院刑二庭法官宋振宇还对网络关键词及相关犯罪进行了解读,并就如何预防、应对此类诈骗案件向社会公众作出了五点提示。
首先,宋振宇法官提示公众应理性看待网络产品的价值,投资者在投资理财过程中要,谨小慎微、防控风险,准确衡量利益与风险,切勿轻信“一夜暴富”等偏离实际的宣传。
同时,应注意对交易对象资质的审查,在选择交易对象时,可以通过工商等级证书、相关资质证书等来了解公司的声誉、业绩及实际运营情况。
并且,要注意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不要将住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透露给陌生人,许多带有个人信息的票据、包裹带等要及时销毁、避免个人信息外泄。
另外,在发现被骗时要理智应对,一方面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另一方面自己也要注意留存和收集证据材料,包括转账凭证、短信截图、通话录音等等。
最后,还特别要提示各位劳动者在择业时谨慎选择,如果发现工作单位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或有其他违法的情形,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不要怕惹麻烦、得罪人,更不能与单位同流合污,如果明知单位有违法行为依然为单位工作的,也构成法律上的主观故意,即成为犯罪的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