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诉讼服务中心启用”新闻通报会,向社会介绍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使用和创新诉讼服务工作模式的相关情况。作为北京法院系统第一批试点法院之一,三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成与启用,既是北京法院在司法改革大背景下对司法为民工作理念的新探索,更是新时期诉讼服务工作的新起点和新契机。
通报会上,据北京三中院副院长刘双玉介绍,三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于2016年6月建成并开始试运行。中心建设秉承“规模适当、庄重实用、布局规范、功能齐全”的设计理念,借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平台,在以往人工服务的基础上,为当事人提供自助服务和远程服务,形成实体与网络、现场与远程相结合的全方位服务模式。
据介绍,新的诉讼服务大厅建筑面积1100平米,采用开放办公方式,分为导诉、立案、自助、调解、信访、便民等6项功能区,设立了远程调解室、综合阅卷室、公益律师工作室、值班主任接访台和院长信箱。
同时,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该院克服了案多人少压力突出等困难,以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在全市率先选聘事务性助理,负责诉讼服务中心的接待、引导等工作。
并且,与北京市律师协会合作,选聘律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其他30位资深律师为诉讼群众提供免费咨询,尝试拓宽法律共同体共同服务社会的方式方法。
诉服中心的心理咨询服务、政法大学在校生志愿者服务,以及母婴室、文印中心等设施,从细节之处体现了三中院的诉服中心以人为本,积极营造和谐、温暖的诉讼环境,与传统的诉服项目紧密结合,切实实现诉讼服务“从后台到前台、从分散到集中、从多点到一点”的优化,形成了功能齐全、便捷规范、多元参与、合力共济的诉讼服务体系。
当天的通报会上,据北京高院诉讼服务办公室主任程霞介绍,自2015年11月至今的半年多的时间里,北京23家法院上下一体、三级联动,牢固树立“大平台、大服务、大辐射”理念,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加服务项目,创新服务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同质、亲和的司法服务,力求将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落实司法公开的重要平台和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印象、司法形象、司法权威的窗口。
同时,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最高法院要求,指导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北京高院相继出台《北京法院关于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北京法院关于诉讼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两个规范性文件并根据北京法院实际,选取八家法院作为第一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试点法院。
“我们力争使人民群众实现‘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程霞主任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