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可以了吗?”“可以了,您可以直接拿着光盘走了!”“不用付费吗?”“不用。”“以后都不用复印、拍照了?”“是的。”2016年7月11日,随着北京智深律师事务所蒋律师的一连串儿发问,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开启了律师电子阅卷模式。
“今后,只要律师提前预约,并携带律师事务所证明、律师执业证明、委托函“三证”,就可以直接到检察院带走电子卷宗。”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郭凤江介绍说。
据了解,为了实现律师电子阅卷,怀柔检察院专门选派两名熟悉电脑应用的检察官,开辟专门的案卷扫描室、律师接待室,配备拆卷式扫描仪、平板扫描仪、电脑、摄像机等专门设备,建立电子卷宗系统。同时,还通过技术手段,层层把关,通过对电子卷宗的每一页都加印阅卷律师姓名和执业证号的水印,对电子卷宗光盘进行加密,与律师签订保密承诺等措施,提示律师履行保密义务。为确保电子卷宗工作顺利进行,怀柔区检察院还制定出台了《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试行)》,用制度形式规范电子卷宗的制作、使用及保密。
怀柔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子卷宗系统运行后,不仅改变了律师阅卷必须现场查阅、复印、拍照的传统方式,极大地节约了司法成本,还将有助于检察机关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督管理等工作,并实现检委会无纸化办公等,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
据悉,电子卷宗系统运行以来,怀柔检察院已累计制作电子卷宗160件,涉及卷宗573册、文件396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