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谷区大华山镇挂甲峪村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刘国山、刘澜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在被执行人经多次劝导仍不履行义务之后,平谷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强制腾退,在强制腾退过程中,通过执行人员对其利益得失的分析,被执行人主动要求与申请人商量和解,经过2小时的和解谈话,被执行人承诺当场将房款补齐,申请人也同意将房款补齐后不再要求腾退房屋。执行法官详细记录了双方约定内容,成功执结此案。
执行完毕后,申请人大华山镇挂甲峪村民委员会向平谷法院执行局送来锦旗,称赞执行局干警“勇于担当 执法如山 心系百姓 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