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石景山法院加大了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互联网线上财产的查控力度加大,定期对“老赖”采取集中拘留、罚款措施。截至今年11月,石景山法院执结案款已达42亿元,是去年同期的近两倍。
近年来,石景山法院执行案件始终处于逐年上升的趋势。从2015年开始,大量信用卡及互联网金融纠纷进入执行程序,标的额较大的公证债权案件、婚姻家庭案件、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显著增多。
12月12日,石景山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了石景山法院在调研各类导致执行难的原因的基础上,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为突破口,多措并举带动执行工作整体发展的工作方式。
据石景山法院副院长杨森介绍,2017年石景山法院执行收案量已突破10000件,比2016年全年增长49.6%。今年1-11月结案3418件,执结标的已达42亿元,年终结案率争取突破90%。
“通俗地说,执行难可以概括为四句话,即‘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杨森副院长表示,并提出现阶段执行难的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点:
一是隐匿、转移财产的手段逐渐多样,据调查,当事人将大量资金存款用于购买各类基金等理财产品,或投入通过互联网金融等进行投资、借贷,而这类财产目前很难通过财产查询系统反馈,给法院直接扣划存款从而快速执结案件造成了阻碍;二是风险意识、法治意识尚未真正建立有效提高,尤其是对于互联网小额借贷,出借人往往忽视借款人还款的意愿和能力,大多缺乏没有要求有效的抵押和担保,一旦发生逾期还款很容易产生纠纷;三是协助执行义务人拖延执行、抗拒执行现象仍然存在,大量被执行人将资金转移至社会上各类基金投资理财公司,此类公司面对法院执行常有消极拖延办理的现象发生,客观上为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提供了可能。
对此,石景山法院加大力度打击拒执行为促进基本解决执行难,通过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新型手段限制被执行人自由生活,如无法办理银行贷款,不能参加政府投标,甚至会因为在网购平台信用分数降低而在网购、使用共享单车等方面受限;通过拘留、罚款等传统强制措施形成执行威慑,将其作为一种促进履行、打击拒执的手段;针对故意逃避执行情节严重、致使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的当事人,石景山法院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通过追究刑事责任树立司法权威。
据石景山法院执行局局长高雪林介绍,通过大量采取强制措施树立司法权威,震慑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等现象有所下降,案件执行周期缩短。2017年1月至11月,通过采取强制手段执结各类案件共853件,较去年同期上涨247件,拍卖所得价款超过6163万元,实际执结率68.23%,比去年同期上涨了23个百分点。案款到位率由去年同期的39.41%上升至今年的67.34%。
据杨森副院长介绍,石景山法院会继续强化执行措施,攻克执行难题。同时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认识法院执行工作,使公众能够正确了解法院工作职能、工作方法,对执行工作有深入全面的认知。同时建议当事人树立风险意识,合理有效维权,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合理利用抵押、担保的等方式保障自己的权益,降低风险,一旦产生纠纷,及时运用诉讼保全等手段及时控制财产、固定证据,也为将来可能的强制执行减少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