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全市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提升儿童民生保障水平,全面推进本市儿童福利事业,12月20日,北京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民政部以及北京市委、市政府有关儿童工作的工作部署,率先在省级民政部门成立了首家儿童福利和保护处。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北京市民政局儿童福利和保护处整合了原来社会福利处的儿童福利工作、婚姻登记处的儿童收养工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保障工作,将与社会救助处、社区建设处、社会工作处、社团管理办、慈善管理处、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标准和信息化处和数据核对中心对接,全力做好儿童福利和保护工作。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指出,近年来,儿童福利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其中在孤儿保障制度方面,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育婴每人每月20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1800元,贫困家庭重病儿童和残疾儿童每人每月720元。医疗康复方面,2004年至今,病残儿童手术近700例,总计支出手术费、康复营养费1100万元。在教育培训方面,儿童福利机构内孤儿弃婴,教育培训给予全额保障;低低收入家庭中考上高考教育学校给予一次性4500元教育救助政策。在安置就业方面,2009年至2016年,儿童福利机构内孤儿成年后安置社会就业260余个。在住房供给方面,2015年,在市住建委和市投资中心支持下,为提出住房需求的成年后孤儿统一落实了近40套公租房房源。
在儿童保护方面,2016年北京建立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维护了特殊困境儿童权益,开展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据悉,截至11月底,全市共批评教育监护失职父母31人次,发现报告和介入处置困境儿童个案18例。此外,截至目前,全市已为691名留守、困境儿童落实了家庭监护责任或委托监护责任,为65名儿童登记了户口,帮助36名儿童返校复学。
最后李红兵副局长表示,下一步,北京将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加大资金投入,拓展完善困境儿童在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就业等领域的分类保障政策,保障各类困境儿童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加快儿童福利与保护体系建设,重点加强街乡和社区基层儿童福利与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依托移动终端、网络信息平台、大数据应用等技术支持手段,做好困境儿童及其家庭信息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和部门信息共享基础上,强化民政内部、职能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领域各类资源的统筹衔接和需求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