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依托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打造“六位一体”的人民调解员培育模式,努力培育一支充满活力、素质精良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丰台法院人民调解在诉讼前端化解各类纠纷5143件,化解率47.1%,后端化解各类纠纷866件,化解率43.6%。在线调解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被评为“北京法院多元调解十大典型性案例”。诉前人民调解调委会被评为“北京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品牌引领
坚持用品牌调解室培育金牌调解员,实现品牌调解室和金牌调解员的互促互进。总结提炼人民调解进立案庭九年工作经验,与区司法局联合推出“7日调解”工作品牌。丰台法院本部成立诉前调委会“7日调解室”,各人民法庭与全区21个司法所对接成立6家分工作室,承诺“7日内安排先行调解、30日内完成调解”。经过两年多的运行,人民调解员月均接受委托案件23件,月平均调解成功案件10件,7日内调解完成率达42%,23%的案件当日调解,88%的案件实现“零”付费。“7日调解室”逐渐形成了亲民、便捷、高效的特色调解模式,开辟了“1+6”品牌引领、覆盖全面的基层矛盾纠纷解决新形态,培养了一批善沟通、会调解的金牌调解员。2017年,丰台法院金牌人民调解员刘爱玲、董影先后荣获“北京法院十佳特邀调解员” “北京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择优选聘
严格选任条件,经社区推荐、司法局审核、法院复核三层把关,从全区21个街乡镇调委会的198名委员、33个派出所的66名专职调解员和有社区居委会工作经验人员中,择优选任三批共34名优秀人民调解员,筑牢队伍基础。扩大选任范围,2018年首次尝试社会招聘,按照公开报名、初审筛查、差额面试等程序择优录用27名,试用期三个月,其余报名的59人全部纳入后备人才库,最大化吸收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士和专业人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目前,全院共有人民调解员51人,全部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平均年龄57岁(55岁以下的占比43%)。其中,党员33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14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5名,具有超过10年社区工作经验的11名,45人经常居住地在丰台区,29%以上熟练掌握计算机、微信等线上调解技能,队伍结构不断优化。
适岗使用
充分按照人员特点专岗专职、适岗使用,将26名社区工作经验丰富、擅长做群众工作、有一定人民调解基础的人民调解员与速裁庭对接,组建8个“1+N+人民调解员”团队,成为“多元调解+速裁”工作的重要调解力量。将25名有相应专业背景或工作特长的人民调解员分别与4个专业审判庭、6个人民法庭对接,打造特色化调解,发挥专业亲民的双重优势。2017年,人民调解配合速裁团队实现日均开庭36.47件、调解案件23件,7日内调解完成率达46%。
同步培训
建立“两类三级”同步培训体系:人民调解员与法官同步接受业务和纪律两类培训,实施入职培训、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的人才培养三级计划。先后编发《人民调解工作指南》《要素式调解指南》《优秀调解成果汇编》3套教材。安排调解员与法官接受同步专业知识和调解技巧培训7次,召开人民调解员月例会10余次,组织开展民商事审判实务及工作纪律等专题培训16次,人均累计学习超过80小时。组织所有人民调解员签署了《保密承诺书》和《诉前人民调解员保密工作责任书》,全面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作风建设。人民调解员李俊霞曾作为唯一的基层人民调解员代表,受邀列席最高法院审委会参与讨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规定》。
建章立制
制定出台《委托调解实施细则》《调解卷宗管理规范》《特邀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人民调解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等6个规范性文件,统一工作流程及标准,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质效管理考评体系,全面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开展调解卷宗抽查工作,先后抽查诉前调解案件2批1380件,评查调解卷宗200余册,对发现的委托代理手续瑕疵、调解笔录不规范、调解协议表述模糊等问题,逐人逐项督促整改。严格落实考核标准,按照调解员每月调解成功案件不低于5-8件、司法确认率不低于75%、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等要求,淘汰10名调解员,其中6名任务不达标、1名违纪、3名超龄。
党建融合
在全市率先成立首个人民调解员党小组,即“7日调解室”党小组,通过党小组会议、参加立案庭党支部“诗词金句接龙”、老党员带头撰写心得体会等活动,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党旗在心中;调解争上游”活动,提炼总结出“一件典型的人民调解成功案例”“一个有效的人民调解实战技巧”和“一份优秀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形成了可推广可复制的“三个一”经验做法。此外,两个月内,调解成功案件1344件,环比增长34.5%,8名调解员被评为“调解能手”。积极邀请人民调解员参加全院“七一”表彰、“优雅生活 美丽秀场”、“六一欢乐颂;童心法治行”、“诗香丰法 颂唱宛平”诗词品读会等系列党建文化活动,让人民调解员充分融入丰法文化,形成凝心聚力、互促共进的党建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