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京0107民初15523号
我院定于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一办公区第二十七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王青平与李锦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