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西城法院审理“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 诉求退还居间服务费”案

时间:2020-06-24 09:21:0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南区)

案件解读: 原告与被告、第三人于签订《居间服务合同》, 约定由被告提供订立买卖合同的居间服务,并支付了居间服务费158760元。同日, 原告与第三人签署《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及《补充协议》。后原告与第三人于2019 年8月23 日达成调解协议解除买卖合同, 原告向第三人已支付的20 万元定金不予返还,西城法院作出(2018)京0102 民初46468号民事调解书对上述解除事宜进行确认。原告认为其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并不具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