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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强制执行,是她最好的母亲节礼物

本站发表时间:[2023-05-22]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崔杉杉 李婧怡
  今年的母亲节,北京海淀法院法官为乳腺癌晚期的王女士组织了一次探视……
  探视权,不同于财产等标的,在执行过程中,除依法办案之外,还需要围绕“情”“理”做大量的工作。
  王女士在孩子22个月大的时候就离开了她。婚姻破裂,大人间的复杂矛盾作用到孩子身上,造成了母女之间长达五年的骨肉分离。沟通中,王女士的言语间交杂着愤怒、悔恨、担忧——没能陪她牙牙学语,没能陪她蹒跚学步,没能同她分享快乐,没能帮她化解烦恼,她担心自己与女儿之间有太多的隔阂。五年来,她经历着病痛的折磨,亦承受着思女之情的日夜煎熬。在王女士申请强制执行后,解开心结的工作就交到了海淀法院执行干警手里。
  现在,孩子跟随爷爷奶奶在太原生活,如果简单、强制地责令孩子父亲将孩子带回北京配合探视,很容易对孩子的心理造成冲击和伤害,也不利于母女之情的修复。
  于是,海淀法院执行法官探索与当地公益组织建立协作机制,及时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关注母女双方的心理动态。今年3月,法官前往太原协调此事。为了尽可能了解双方矛盾及症结点,法官在孩子、爷爷奶奶,还有热心肠的街坊邻居之间反复沟通协调,最终帮助王女士争取到了一个珍贵机会——陪女儿过一次生日。
  多年没见妈妈,孩子有些陌生,有些抵触,于是法官安排的探视,是在爷爷奶奶和小伙伴陪伴中进行的。
  探视后,在当地婚姻家庭建设协会的协助下,法官给孩子安排了调查问卷、心理辅导等,询问孩子是否接受这种探视方式,并引导孩子认识到,妈妈不是突然出现,也不是来破坏她的生活的,妈妈爱她,想念她。
  此后的两个月,法官积极联系,在母亲节又为母女二人安排了一次探视。为了确保这次探视顺利进行,母亲节前夕,法官反复跟孩子父亲、王女士和当地婚姻家庭建设协会负责人沟通,确认探视的注意事项。
  这次的探视前,法官给小朋友写了一封信,问了她一些问题。从答案中,能感受到,母女关系正在悄然转变。她对妈妈的感觉,已经从“不喜欢”的明确抵触,变成了“还行”,“祝妈妈母亲节快乐”。
  从北京海淀到山西太原,相距500公里。尽管交通已十分便利,但往返两地对于一个癌症晚期患者来说,也是对体力、精力的多重考验。这两次探视,王女士说自己前几天都兴奋得睡不着觉;她问遍了身边有孩子的朋友,猜女儿可能会喜欢啥。法官能感受到,她竭尽所能想要修复跟女儿的关系,激动又充满忧虑。孩子在母爱缺席的生活中成长了五年,也许对她来说,接受妈妈要鼓起更大的勇气。要跨越对妈妈的心理鸿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探视权是一项依附人身关系而产生的请求权,具有长期性、反复性等特点,该类案件以最有利于子女为基本原则,不适用于强制执行。这次,法院创新执行思路能动司法,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搭建联动机制,建立探视权案件执行档案,精准了解探视权人及被探视子女的真实情况。未来还将持续跟进案件的进展情况,阶段性地根据探视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探视的方式、方法。
  “善意执行”,让母亲见到孩子,同时最大限度保障孩子幸福成长,是法官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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