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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监察纪律

本站发表时间:[2021-09-16]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
  广兴是谁?很多人也许并不清楚。但如果提到和珅,几乎无人不晓。广兴的荣辱成败都与和珅有关,而他的人生轨迹又同和珅出奇的相似。围绕着贪腐与反贪腐的主题,历史巧妙而又暗含深意地把这两个人联系到了一起。
  史料记载,广兴是满洲镶黄旗人,字赓虞。父亲是乾隆朝治水的名臣,官至吏部尚书。父亲的堂妹,曾被册封为皇贵妃。这样算来,广兴可以管乾隆皇帝叫姑父,与嘉庆皇帝也可以称兄道弟。广兴的仕宦之路始于礼部,年轻时便展露出过人的才识。史书称“(广兴)敏于任事,背诵案牍如流水。大学士王杰器其才,累迁给事中。”
  真正令广兴名垂后世的是他在嘉庆朝初期发起或者说“参与”的一次政治行动,而这次行动,最终导致了和珅的倒台。据史书记载:“嘉庆四年,(广兴)首劾和坤罪状。”千万不要小看史料中这寥寥的几个字,所谓的“微言大义”便在其中。这简短的两句话里,最有分量的就是“首”字,这一个字力透纸背地诠释了广兴一生的荣辱与沉浮。嘉庆皇帝初登大宝,权力更迭,根基未稳,此时最让这位新皇帝忧心的无非两件事:主少国疑,旧朝权臣林立尾大不掉;国库空虚,徒承盛世美名外强中干。这两件事恰恰集中到了一个人身上,这个人就是和珅!这个权倾朝野、富可敌国的前朝重臣,已经成了让爱新觉罗·颙琰日思夜忧、寝食难安的死结。
  就在这个关头,嘉庆皇帝的一位姑表亲站了出来。历史在这一刻,选择了广兴。我们无法通过简短的史料推测广兴的首劾究竟是出于嫉贪如仇的义勇,还是君臣间心照不宣的默契?护主博功也好,暗中授意也罢,在那样一个万马齐喑的局面下,能有一个人挺身而出、解己燃眉,嘉庆皇帝的心中应是何等的宽慰与感激!于是乎,一切水到渠成,广兴也因首劾有功获得重用,先是擢拔副都御史,后累官至内务府大臣,历年间外放多地担任要职。嘉庆皇帝非常倚重广兴,称之为“朕信任之人”。君臣每每相谈,总嫌时间太短,“召对每逾晷刻”,可见关系亲密。
  不得不说,历史是一位最高明的编剧,他总是在我们觉得顺理成章的剧本里加入峰回路转的桥段,如日中天的表象下身败名裂的伏笔已经悄然埋下。被提拔后的广兴命曾赴四川治军需,月节糜费数十万金,为时所忌,被人弹劾,嘉庆帝权且宽容了他。然而广兴不知自律,“既得志,骄奢日甚。纵容家人贪鄙”。嘉庆十一年始,广兴多次被派往山东、河南两省审案,身为钦差大臣的他“任兴作威,供顿必须华美”“婪索赃银,数至累万”,地方官员无不畏惧。为供应广兴差费,仅山东一省该年用银达四万九千九百一十一两,悉数由属地州府分案摊派,其中济宁州最多,高达银三万三千五百四十两。当嘉庆皇帝收到参劾广兴的奏折时,深为骇异,下令查抄拿问。
  鉴于广兴“赃私累累”,皇帝又下旨加大审案力度,很多牵涉者开始浮出水面,除行贿的地方官员外,另一类则是负有监督检举职责的监察官吏。都察院左都御史周廷栋,与广兴同往山东办案,且有“总习风纪”之责,本应对广兴劣迹即行参奏,但他却对广兴贪索之事,“支吾掩饰”,非但不据实参奏,反而于询问时称广兴办事机敏、并无骚扰地方,以至于彼时山东境内居然有了“周全天下事,广聚世间财”的说法。
  案子办到这一步,嘉庆皇帝心头的怒火再也无法遏制,于是下令严惩案件当事人:广兴被处绞刑;周廷栋脱去顶戴,永不叙用;凡参与挪借库存、参与供应的藩司、知府也都一并治罪。还有一项有意思的处理是:嘉庆十一年以后(为官),祖籍山东的监察官员,全部“交部议处,以示惩戒”。
  广兴从反贪到自腐的堕落蜕变令人惋惜,而同在一朝的台谏科道为虎作伥则更发人深省。嘉庆皇帝由宽容周全到严查深究的态度转变,或许体现了他对广兴本人的遗憾、不解与失望,但更深层次的愤怒则是源自对监察官集体失声的强烈不满。朝廷设立监察制度,本是为了纠举贪腐、监督政务,而广兴一人于众目睽睽之下,竟可以长达数年贪污敛财却不被检举,可以想象科道官员的集体不作为令嘉庆皇帝寒心到了什么程度,以至于在斥问周廷栋的时候说出“国家又用此台谏为耶”这样的气话。
  监察官员本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谓“宪官之官”。如果说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员是代表朝廷执行命令,那么科道人员的职责就是监督百官,保障政府职能的有效运作,其尽职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政治运行和社会安定。清代至嘉庆皇帝即位时,已经形成了一套严密的监察机制,从监察官吏的选拨任用到监督实效的落实以及监察失职的惩治等一系列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甚至还要求具有特定背景的官员不得被任命为监察官,以避免各级官员利用种种关系结党营私。
  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制度也要由人来执行。广兴案中大量的科道官员都是读着圣贤的经书步入仕途的,有着多年从事监察职业的经验。对于广兴的作为,他们并非不知,也不是不能检举,而是共同受到某种官场潜意识影响:既然大家都知道,别人不去碰,我干嘛要得罪他呢?如此一来,广兴的贪污反倒是成了公开的“秘密”,众人皆知却仍能照贪不误。其实这一点,皇帝并非不明白,他自己也道出了其中的缘由,“岂无闻见?乃心存观望,默然不言。”皇帝内心的无奈,由此可见一斑。他本来还打算把那些平日缄默不言之臣工“一并交部议处”,后来念及人数过多,才“免其深究”。但对负有言责的科道官则严行申饬并“均着交部议处”,于是才有了上文中籍隶山东的科道官员全部受处分的结论。嘉庆皇帝觉得做得还不够,于是又御制《崇俭诗》一首、《义利辩》一篇,以训诫臣工。
  监察官的性质决定了他们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仅要掌握相应的专业技术,更要敢于同社会中与官场上的各种看得见或者看不见的人情世故与旧规陈俗作斗争。嘉庆皇帝能够看透这其中的原委,但是除了写两篇诗文来诫勉臣下之外,似乎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对于负有纠举监督职能的监察机构而言,“不愿管”比“做不到”更可怕。在完善制度规范的基础上,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机制环境,使得监督者善于监督、敢于监督并且勤于监督,才是监督体系长效运行的根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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