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疫情以来法院服务保障“六保”“六稳”执行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1月至9月,朝阳法院执行案件收案36483件、结案31240件,约占全市执行案件收结案总量的五分之一,执行到位案款109.37亿元。对于被执行人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履行义务的案件,朝阳法院积极促成执行和解,以实现各方主体利益最大化。
北京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朝阳区某大型综合商厦的运营商,商厦内有百余家入驻商户。因物业管理纠纷,朝阳法院判决该商业管理公司给付北京某物业公司物业费700余万元,后经物业公司申请案件进入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因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朝阳法院遂向商厦内入驻商户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各商户将应当给付被执行人的租金定期交至法院。疫情发生后,商户陆续向法院反映,因经营陷入困难申请减免或暂缓缴纳租金;被执行人亦表示受疫情影响,资金短缺难以维系商厦内的运营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
执行法官李森对案件整体研判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商户代表进行了数轮会商,最终促成各方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减免部分商户租金,具备支付能力的商户将当期应缴租金直接支付被执行人,缓解其经济压力,保障商场正常运转;暂不具备支付能力的中小商户延迟缴款,待具备给付能力后再行补齐;各商户及被执行人经营状况好转后,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欠款。
该方案实施后,商厦运营服务得到保障,被执行人和百余家驻厦商户得以维持经营,无一出现受疫情影响撤场闭店的情况。申请执行人最终足额受偿全部本息,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朝阳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周维琦表示,疫情以来,在确保强制执行力度的同时,朝阳法院综合考量各方当事人利益,将“执行和解+速执”机制作为深化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对于被执行人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履行义务的案件,通过“以强制促和解”“以调解促和解”,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方案,形成各方主体利益最大化的共赢局面。
如何在服务保障“六保”“六稳”的同时,防止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情况发生?周维琦表示,朝阳法院一方面持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在执行立案后,第一时间启动财产统查,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应查尽查、应控尽控,加快处置变价进程;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失信、限制消费、拘留、罚款等惩戒措施,提高司法威慑力。
另一方面,对于被执行人以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为由,要求暂缓执行或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法院也会做好调查核实,包括约谈当事人、现场走访,要求被执行人提供财务明细、银行流水、企业资质证明等证据材料,待审核确认情况属实的,依法暂缓执行或变更强制措施。
今年1月至9月,朝阳法院累计将4559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20998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接收办理全国各地法院委托机动车查封事项8080件,查封车辆12219辆;财产处置拍卖成交38.4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