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罪工作情况新闻通报会,通报打击拒执犯罪的相关工作举措及成效。据了解,今年1月至11月,朝阳法院累计执行搜查、清场147次,腾退面积逾16万平方米,发出律师调查令、公证调查令、执行悬赏602份,对8人次采取罚款措施,罚款金额总计139.8万元,采取司法拘留措施49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8人次。
朝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殷兵介绍,在办理拒执罪案件的过程中朝阳法院发现,对法律规范的理解不统一,实务操作中部门间的协调不顺畅,自诉案件自诉人能力不足等因素严重影响了拒执罪的适用效果。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严惩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的行为,朝阳法院多次与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朝阳区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就统一立案标准、畅通协作途径深入交换意见。当前,朝阳法院将执行过程中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案件线索移送追究拒执罪,形成了畅通打击拒执罪沟通协作渠道,探索公检法联动查人追逃模式,构建"自诉+公诉"打击拒执罪格局,营造严惩拒执崇尚诚信氛围的工作机制。
据了解,朝阳法院通过善用限制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等"软强制"措施,用足用好拘留、罚款、移送追究拒执罪等"硬强制"措施,同时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提升强制措施的"精准性",惩处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促进了一批难案积案顺利执结,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服务保障区域大局重点工作效果显著。
朝阳法院执行局局长周维琦表示,未来他们将进一步深化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在查人找物、打击拒执罪方面的执行联动,进一步推进与其他联动单位在构筑联合惩戒与信用修复机制方面的协作,发挥好朝阳法院的执行工作职能,推动诚信社会建设,让更多"真金白银"落入胜诉当事人口袋,为服务区域大局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