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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2019年打掉“套路贷”130余个 查缴涉案资金近40亿元

本站发表时间:[2020-01-17]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于平平

近年来,随着金融、通信、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套路贷”犯罪成为继电信诈骗犯罪后,又一类突出的新型犯罪。犯罪分子以无抵押、免担保、快速放贷为诱饵,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步步将其“套牢”,并伴有采用暴力、“软暴力”等手段,给受害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1月16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9年,北京警方全年共打掉违法犯罪团伙130余个,抓获涉案人员1500余名,破案4000余起,查缴涉案资金近40亿元。

破获林国彬团伙特大“套路贷”案

2018年5月,朝阳公安分局陆续接到多名老年人报案,反映林国彬等人以办理抵押贷款为由诈骗其名下房产,自己无家可归。对此,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刑侦总队牵头的专案组,全力展开侦查打击工作。经查,涉及68个老人的70余套房产,价值1.78亿余元。随后,专案组了解到,2013年9月至2018年9月,犯罪嫌疑人林国彬通过实际控制的公司,以吸收股东、招收业务人员的方式,逐步形成了以林国彬为核心的层级明确、人数众多的犯罪团伙。该团伙通过公证员等人的帮助,以办理房屋抵押贷款为名,诱骗被害人在公证处办理赋予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售房委托、抵押解押委托公证,恶意制造违约事项,利用公证书将被害人房产擅自过户至该团伙控制之下,后采用暴力、威胁及其他“软暴力”手段非法侵占被害人房产,通过向第三方出售或采取虚假诉讼等方式,将骗取的房屋处置变现。经过近一年的缜密侦查,专案组先后抓获涉案人员52名,查封、冻结房产78套。

2019年11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林国彬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51人以上述罪名中的一罪或数罪被判处相应刑罚,其中11人被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打掉三个网络“套路贷”团伙 刑拘360余人

2019年6月份,根据公安部“云剑”行动统一部署,市公安局立即成立由刑侦总队牵头的专案组,对“还借钱”“小当家”“花卡速购”APP 及其运营公司涉嫌套路贷案件,全力开展侦破工作。经查,三个涉案平台的实体公司分别为北京冠城瑞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道计然(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先花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逐步形成了以实际经营人为核心的层级明确、人数众多的犯罪团伙。团伙采取公司化运营模式,由技术团队开发运行平台、制作APP软件,与专业风控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数据对接,并采取内设催收部门或与催收公司进行外包合作的方式,共同完成平台的上线运营。经进一步侦查发现,涉案公司放款时,通过APP收集借款人个人信息,放款最高额度为2000元,期限为7天和14天,年利率均超过100%,并以手续费名义收取20%至30%左右的“砍头息”。同时,存在通过高频次拨打借款人及其关系人电话进行辱骂等非接触方式,实施软暴力催收的情况。2019年11月初,在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的统筹指挥下,专案组会同广东、吉林、辽宁、湖北等地公安机关联合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在全国15个省市地区先后抓获涉案人员360余人,查缴涉案资金17亿余元。

警方在此提示广大群众,随着近年来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犯罪力度的不断提升,犯罪分子为逃避侦查打击,也在不断转变套路方式。日常生活中,广大人民群众应当树立正确的理财消费理念,在需要贷款时,通过正规合法渠道申请贷款,不要轻信各类无抵押免息贷款的广告信息,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一旦深陷“套路贷”陷阱,应立即停止还款并保留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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