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儒家的含义不止一种。相对于先秦儒家、汉代儒家,宋代儒家也可以称为新儒家,譬如张君劢的《新儒家思想史》一书,就把宋儒称为新儒家。不过,在今天的语境下,我们谈论新儒家,主要是指现代新儒家。现代新儒家已有三代或四代的划分。如果要说第一代,通常是以熊十力、马一浮、梁漱溟作为代表。他们三人甚至被称为新儒家“三圣”。“三圣”之中,马一浮学养醇厚,颇受学林推崇,在新儒家“三圣”中具有代表性。那么,马一浮如何看待传统的法家?在先秦时代,儒家与法家总是相互批判,长期纠缠不休。到了20世纪,作为新儒家的代表人物,马一浮如何评价旧法家的代表人物?这显然是一个值得略加探究的问题。
马一浮对法家的评论,以老子作为铺垫。他说,老子“虽常下人,常后人,而实自贵而贱人,但人不觉耳”。笔者以为,这个见解很深刻。老子反复宣扬“水之道”,反复要求“人往低处走”,其实老子自己具有相当强烈的精英意识,甚至颇具当下所说的“高冷”或“孤冷”之风格。可以想象,正是他“自贵而贱人”的意识,让前去问礼的孔子觉得难以企及,在极度仰慕之余,甚至生出“其犹龙耶”之感叹(《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由此看来,老子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看不起人;他谁都看不上。这是马一浮眼里的老子。
接下来再说法家。“法家如商鞅、韩非、李斯之流,窃取其意,抬出一个法来压倒群众,想用法来树立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使人人皆入他彀中,尽法不管无民。其实他所谓法,明明是他私人撰造出来的,不同儒家之天秩、天讨,而彼方自托于道,亦以众人太愚而可欺了,故至惨刻寡恩,丝毫没有恻隐。苏子瞻说其父报仇,其子杀人行劫,法家之不仁,不能不说老子有以启之。合阴谋家与法家之弊观之,不是‘其失也贼’么?看来老子病根所在只是外物,他真是个纯客观、大客观的哲学,自己常立在万物之表。若孔子之道则不然,物我一体,乃是将万物摄归到自己性分内,成物即是成己。”(《马一浮全集》第一册上卷,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39页)
马一浮的这段话论及好几层关系。首先,与老子相比,法家代表人物也想居于高位。“人人皆入他彀中”,就是人人都归他辖制,他高居于众人之上。然而,老子是在精神上居于高位,是在精神世界里“一览众山小”,是精神上的高人逸士。法家人物却是要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居于高位。打个比方来说,法家人物仿佛戏中人,老子仿佛冷眼看戏的人。这就是他们的区别。显然,在两者之间,马一浮倾向于认同老子,坚持不愿认同法家。
在法家与儒家之间,马一浮“褒儒贬法”的态度更加明显。在当下这个强调法治的时代,法无疑是一个积极而正面的因素。但是,在马一浮看来,法家制定、实施的法没有正当性,不是一个正面的因素,因为法家之法是“压倒群众”的。法家重视法,是出于“拥法自重”的目的,就仿佛一些武人或军阀拥兵自重。马一浮认为,法家之法,出于法家人物私人的撰造,是为了满足他们的私人欲望,这就是问题的症结。相比之下,儒家治世所凭借的天秩、天讨,则具有丰沛的道义基础:建构秩序是根据上天的旨意,讨伐不端也是根据上天的旨意。这就是说,儒家是按照上天的意志来解释这个世界,进而改造这个世界。按照现代的政治理论与法律理论,马一浮所说的天秩、天讨,大致可以对应于自然法。至于法家之法,大致相当于实在法或人定法。在这里,马一浮虽然没有直接论述自然法与实在法的关系,但他关于法家之法与儒家之法的划分,确实蕴含了这样的二元观。
客观地说,正如马一浮所见,法家之法确实是人造之法。法家着眼于新的政治格局、社会现实,通过创制法律、实施法律的方式,追求富国强兵的现实目标。众所周知,为了让这些新创制的法律能够为公众所信服、所遵循,商鞅还专门安排了一场著名的“南门徙木”活动。商鞅以“利诱”的方式,充分利用了世人作为“经济人”的本性,以推行体现法家主张的法律,商鞅的选择大致反映了法家的思维共性。大致说来,马一浮对法家之法的认知,在事实层面上是可以成立的,但是,马一浮对法家的评价,却存在着可以商榷之处。譬如说,“抬出一个法来压倒群众”,就不甚妥当。法家之法,并非都是“压倒群众”之法。法家之法既有“威”的一面,也有“恩”的一面,恩威并重或现代人所说的“胡萝卜加大棒”,才是关于法家之法的比较全面的概括。
法家之法确实是法家人物制定的。但是,法家人物制定、实施法律的目的,主要还是为了富国强兵,并不完全是为了维护他们的私人利益。在法家人物主导的政治、经济、军事改革过程中,法家人物展示了他们的政治才华,但是,真正获得实际利益的还是他们的君主。早期的魏文侯,后来的秦孝公、秦始皇,都是在法家人物的辅佐下获得了较大的成功,至少从短期效应来看,这些君主才是法家理论与实践的真正受益者(按照《过秦论》的事后总结,秦始皇是法家理论的受害者)。法家人物,说到底也只是君主们雇佣的“职业经理人”而已。
马一浮对于法家人物的批评,其实反映了他自己的儒家立场:只有孔子之道才是至道,物我一体,成物就是成己。相比之下,客观、超然、高冷的老子只重外物。法家人物则是以偏执、偏颇的方式,继承与发展了老子的理论。韩非子的 《解老》《喻老》既是关于老子的注疏与研究,同时也是对老子的拓展与延伸。不仅韩非汲取了老子的思想。在马一浮看来,商鞅、李斯之流,也都“窃取”了老子之意。这就是说,老子是源,法家人物是流。
马一浮看到了老子与法家之间的源流关系,其实,孔子与法家的源流关系同样值得注意。众所周知,子夏是孔子的著名弟子,他的名字在《论语》中反复出现。孔子辞世之后,“儒分为八”,在这个“分散”的过程中,子夏去了魏国的西河,培养了一大批法家的早期人物。如果说,子夏是法家的重要导师,那么,孔子则可以称为法家人物的“太老师”。从这个角度来看,孔子既是孟子、程朱、陆王的渊源,又何尝不是法家的渊源之一?马一浮把孔子与法家人物及其理论实践完全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其实反映了马一浮理解的孔子,已是一个理想化的孔子。
既然法家人物居于孔子的对立面,那么,法家之书还有没有价值?马一浮说,“诸葛武侯教后主读《商君书》,谓能益人神智,或是对症下药。《商君书》只有昏人神智耳,安在其能益人?益人神智者,佛书足以当之矣。武侯疏于经术,治蜀多用法家,特其君臣之际,诚恳悱恻,差有儒者气象。”(《马一浮全集》第一册下卷,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600—601页。)这就是说,像《商君书》之类的法家著作,根本不能益人神智,只能昏人神智。要求后主刘禅研读《商君书》,完全是开错了书单,然而,这正是诸葛亮的问题所在:法家味道偏多而儒者气象偏少。
马一浮对于诸葛亮的这个评价,是可以理解的。他的正面观点是,倘若要益人神智,就应当读佛家之书。这样的观点表明,马一浮作为孔子之道的继承人与守护者,对佛家是高度认同的。其实,马一浮的生命形态,就在儒与佛之间。马一浮一半是儒家,一半是佛家。他作为新儒家的三位代表人物之一,其实是综合了儒家与佛家之后的新儒家。
新儒家对旧法家的态度是一面镜子。通过马一浮对于法家人物以及其他相关人物的评论,我们既可以看到法家人物、法家思想的某些侧面,也可以折射出像马一浮这样的现代新儒家所秉持的思想旨趣。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