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人与保姆及看护人员结婚 离婚率高
在重阳节即将到来之际,为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丰台法院在方庄芳城园一区活动中心召开“涉老年人家事、理财案件新闻通报会”。
昨天14时,在通报会开始前,法院首先开庭审理了一起再婚老人房屋所有权确权案件,随后通报了该院审理涉老年人离婚、继承、理财案件相关数据。法官结合典型案例对老年人离婚、继承、理财存在的风险作了详细提示。
据了解,在涉老年人家事案件方面,2018年1月至8月丰台法院新收老年人离婚案件141件,上升趋势明显,且老年人再婚 “闪婚闪离”现象比较突出。老年人婚姻存在自主权易受成年子女较多干涉、多种家庭矛盾交织在一起等特点。
在审理案件中,老年人与照顾自己的保姆结婚或者是养老机构的看护人员结婚的情况较多,婚后往往因预期与现实的差距,造成再婚老人离婚多发。
会上,方庄法庭负责人李冬冬说:“老年夫妻更要有包容心来看待婚姻中出现的问题。对于子女来说,老年人的婚姻和伦理关系受法律保护,为人子女要更多地尊重父母的意愿。”
在涉老年人继承类纠纷案件方面,截止到8月31日,2018年丰台法院新收老年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类案件607件。涉老年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纠纷增长态势较为明显。此类案件审理中主要存在遗嘱形式及内容存在大量瑕疵、自书遗嘱中签字的真实性多存在争议、夫妻共同遗嘱制作不规范及打印遗嘱多存在形式要件不足等问题。
李冬冬指出:“首先,老年人应在具有表达真实意思能力时制作遗嘱。自书遗嘱可以制作多份,由立遗嘱人和子女分别保管,或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共同遗嘱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体现。夫妻一方亲笔书写的共同遗嘱,另一方在共同遗嘱上签名并标注签名日期的,在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仅能对自己的那部分财产进行修改处理,无权擅自改动去世一方的遗嘱。”
《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还了解到,近三年,丰台法院共受理理财类合同纠纷案件442件。其中,原告年龄在50岁以上的占比74%。相关案件呈现串案多发、区域性集中性明显的特点。这与老年人群体说服带动能力强,拉拢说服亲友、邻居一同投资密切相关。老年人辨别能力相对较差,法律意识低,投资资金多为其多年积蓄或向亲友拆借而来,维权迫切。
针对理财案件存在的上述问题,民二庭副庭长李佳以“三要四不要”的审查方法,帮助老年人审查理财合同。“三要“是指:一要营业执照。在选择理财产品时,要首先查看理财产品是否存在与其营业执照相矛盾的条款;二要许可证件。建议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购买由其承销的产品;三要签字盖章。对于理财产品经营者口头承诺,要在理财产品的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
“四不要”是指:一是口头约定与书面约定不一致的合同不要;二是盈利模式说不明白的不要;三是亲友推销拉帮结伙的不要;四是小恩小惠旅游返现的不要。
最后,李佳法官还提示大家,保本+利息高+刚性兑付三个条件都满足的理财产品是巨大陷阱,它不符合金融规律。高回报是风险补偿,高收益必然意味着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