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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法院对已达报废标准的积压车辆进行集中清理

本站发表时间:[2018-11-29] 来源:首都政法网 作者:
  近日,按照北京高院关于法院扣押车辆清理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精神,结合石景山法院实际,执行局对一批旧案执行过程中扣押的目前已达强制报废标准的六辆机动车集中送解体厂进行处理,涉案车辆处置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进一步推进执行财产处置规范化。
  本次集中移送解体的机动车,涉及案件年代较远,案情较为复杂,且相关承办人多已离退,加之当时网络司法拍卖运行机制尚未成熟(如此次报废的一机动车曾委托传统拍卖行进行拍卖,但流拍)。同时,由于京牌车指标政策要求等多方面原因,造成涉案车辆扣押后未能及时变现。而车辆扣押后,被执行人和法院均难以对车辆及时进行检验,从而造成部分车辆年检到期。2018年,北京市政府对《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进行修改,其中增加了超过三个年检周期强制予以报废的规定,京牌小客车处置面临新的难题。针对全市法院积压车辆情况,北京高院统一组织,开展了全市法院扣押车辆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其中,对于因超过三个年检周期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具备维修价值的,由高院统一协调交管部门开通绿色通道予以补检,对不具备维修价值的,需各院根据个案情况告知当事人后具体处理。
  财产处置工作是执行程序中的关键环节,也是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加大财产处置力度,贯彻落实车辆清理专项行动要求,执行局成立了专门的执行财产处置工作小组,对扣押车辆类型和情况集中进行梳理,建立台账,统一负责。执行局将以此次车辆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继续探索财产处置路径,不断推进执行财产处置规范化,提高执行质效。


[供稿单位:石景山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