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通过司法拍卖拍下了“老赖”褚某的房子,以房抵债。可房子却被褚某的另一名债主出租了。张女士心理犯嘀咕:拍下的房子还能拿回来吗?事情还得从之前的一次借款说起。褚某因生产经营需资金周转,向同事张女士借款30万元并写下欠条,约定利息1.5万元,一个月内付清本息。之后,褚某偿还本金7.5万元、利息9000元,但仍欠本金22.5万元。见褚某迟迟不还欠款,张女士无奈诉至法院。开庭时,褚某并未到庭,法院缺席审理并支持了张女士的诉求。但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褚某就消失不见了。执行法官杜鹏多次联系褚某,并到褚某登记的地址、工作地点等蹲点找人,都无法查到褚某的下落。
调查发现,褚某名下在张家口有处房屋。随后,房子被依法查封并进入司法拍卖程序。“本来以为一直找不到人,钱就要不回来了,多亏了法官一直想办法,现在好了,房子拍卖后,我借的钱就能拿回来了……”得知褚某名下的房屋将被依法拍卖,张女士松了一口气。可是,没过多久,法官又告诉张女士:“房子流拍了。”为了尽快解决这件事,在与法官协商后,申请人张女士便用“以房抵债”的方式,在房屋第二次拍卖时,以26.6万元的价格把房子拍下。“本来以为‘以房抵债’就能结束,谁知道更闹心的还在后头呢。”张女士觉得自己真是一波三折。原来,拍卖完成后,张女士想拿到这套房屋时,才发现,涉案房屋被案外人占有并出租。执行法官迅速联系了案外人,并解释了房屋目前的所有者是张女士。谁知,案外人不仅不理会,还一肚子火气:“我是褚某的亲戚,他欠我好几万呢,这是欠条,我得靠租金收回他欠我的钱呀!”遇到这样的事,张女士和案外人都不退让。于是,杜鹏法官先后四次前往张家口,在张家口市桥西区法院的协助配合下,为房子办理了过户、缴纳税费等各种手续。期间还不断联系张女士和案外人,通报案件进展情况,安抚他们的情绪。
这天,是两地法院联手准备为张女士腾房的日子。早上七点半,房山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和法警十余人迅速集合,第五次前往河北张家口。申请执行人张女士一早就在被执行房屋附近等候,这段时间,她一直放心不下,甚至以为“拿回”房子无望。经过三个多小时车程,执行法官一行人来到张家口桥西区法院,在两名法警带领下,来到了涉案房屋所在小区,然而敲门无人应答。执行法官说:“租房的是三名艺考生,在这里准备明年的高考,估计是去学校上课了。”随即,执行法官拨通了租房学生的电话。很快,一名学生赶了回来:“我们也没见过房东,是今年10月份和中介签的合同,每月500元,明年6月我们考完试才到期。”执行法官向学生解释说:“这次腾房遵循‘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你们三个可以按照之前的合同,住到明年高考结束。”随后法官找来了换锁的师傅,更换新锁。中午一点半,在法官的见证下交张女士将三把钥匙交给三名学生,并嘱咐说:“房子快到期的时候你们给我打电话,其他人来不要管。”
法官手记:让老百姓满意是执行工作的关键,中间虽然一波三折,但我们竭尽全力,用最快的速度,找到让当事人最满意的解决办法。这起案件,我们先后五次来到张家口市,最终顺利把房屋交还给申请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离不开各地法院间的相互配合,今后我们会在案件方面密切合作,互相支持,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